以弗所書

作者: Robert M. Solomon

第27日


在繼續討論基督徒應有的新生命之前,保羅先論到這個新生命的核心動力。

我們既從上帝那裡領受捨己的愛,就應當效法基督,在我們的生命中流露同樣的愛。

基督徒被稱為是上帝「蒙慈愛的兒女」(1節)。所有相信耶穌是上帝的獨生子,並接受耶穌成為救主及生命主宰的,都成為上帝的兒女(約翰福音1章12節)。要成為上帝的兒女就必須從聖靈而生,藉由上帝的靈而重生成為新造的人,得以進入上帝的國,成為上帝家中的一分子(約翰福音3章5節)。

如果我們是上帝的兒女,就應該共同具備這個家族的特徵。我們看起來應該與上帝的獨生子相像,因祂就是天父的形象(約翰福音14章9節)。上帝揀選我們,並「預先定下(我們)效法他兒子的模樣」(羅馬書8章29節),好讓我們有家族的共同性,就像我們的天父,特別是在性格上。

因此,保羅呼籲我們「效法上帝」(1節)。正如我們的天父是完全的,所以我們也當活出完全的生命(馬太福音5章48節)。

上帝的完全已具體展現在上帝的獨生子基督的身上。耶穌用祂捨己的愛來愛我們,祂「為我們捨了自己,當做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於上帝」(2節)。人的愛沒有比為他人捨命更大的(約翰福音15章13節);但我們的好牧人耶穌為我們捨命(約翰福音10章11節)。天父犧牲祂的獨生子讓我們得蒙拯救(約翰福音3章16節),每次我們看到十字架,就能夠感受聖父與聖子是何等地愛我們。

保羅強調我們現在應該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2節)。我們既從上帝那裡領受捨己的愛,就應當效法基督,在我們的生命中流露同樣的愛。

當然,效法跟模仿是有差異的。馬戲團的動物可以被訓練去做人類的動作,但卻只有外表的模仿。但所謂效法,要呈現的不只是外在行為,還要包括內在的動機。如此看來,只有真正重生的人,因有上帝的聖靈在他們裡面,眼光始終定睛於耶穌,才能夠真正效法上帝。


反思:

思想現在去教會的人可能如何模仿基督但卻跟基督沒有實際的關係?為什麼在真正效法上帝之前先成為祂的兒女如此重要?

我們的愛心必須與耶穌一樣,「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約翰福音13章34節),這對你的生命有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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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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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蘇諾銘博士(Dr. Robert M. Solomon)於2000年至2012年間擔任新加坡衛理公會會督。退休後,他受邀至世界各地擔任特會講員及授課。他著書超過30本,包括《忠心到底》、《鍥而不捨的上帝》、The Race、The Conscience、The Sermon of Jesus等等。

此作者的天路系列著作

天路系列由靈命日糧事工製作及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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