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1-11章

作者: Ivor Poobalan

第2日


你知道我們身處的銀河系,只是宇宙數百萬星系之一,卻擁有超過一千億顆星星嗎?而且有超過八百七十萬種動物,1與三十九萬一千種植物,以我們的地球為家嗎?2

聖經告訴我們,是上帝的大能創造了這奧妙的宇宙。

雖然1章裡並沒有詳載這些數字,但這就是本章想表達的:整個宇宙與其中排列的閃爍星球,以及有著數百萬動植物的地球,都是「創造天地」(1章1節)的上帝之傑作。

今日的經文(14-25節)探討上帝如何在創造的第四到六天,「填滿」祂先前在第一到三天所造的空間。在後三天裡,祂創造太陽、月亮和眾星宿(14-18節),將之放在「天上」,然後將飛鳥放在空中(20節),海洋生物放在海裡(21-22節),其他各種動物放在陸地(24-25節)。

聖經告訴我們,是上帝的大能創造了這奧妙的宇宙,並且回應許多創世記第一批讀者心中所關心的事。在他們的時代,許多人相信各種天體其實是神明,像是太陽、月亮或星星——能大大左右這個世界,因此需要敬畏它們(參詩篇121篇5-6節)。由此來看,創世記的作者摩西甚至不提太陽和月亮的名字,這不是很有趣的事嗎?他僅僅稱呼它們為「大光」和「小光」(16節),他的焦點仍放在這些星體受造的目的上:它們受造是要用來估量時間,要普照大地(14-18節)。他又如何描述星星呢?事實上,星星也只是按著上帝旨意來發揮其功效的光而已(14、16節)。

在那個時代,人也懼怕海洋這些無法居住的地方,深信這些地方是混亂之處,是邪惡怪獸和惡魔的居所。有個古巴比倫時期的創世故事,甚至提到一個外表像龍的邪惡女神掌管著海洋。但20-22節,宣告了上帝是所有海洋生物的創造主,包括「大魚」,祂都賜福,並且看著是好的(21-22節)。

最後,在24-25節,我們得知所有陸地動物,不論被人飼養或野生的,不論大或小(包括老鼠、爬蟲和昆蟲)都是上帝所造並看為好的。這個世界習慣以對人類是否有用來評斷動物的價值,例如可否食用、可否當寵物。然而聖經鼓勵我們尊重並欣賞所有動物,因為這都是上帝所創造且「上帝看著是好的」(25節)。

1 參理查 • 布萊克(Richard Black)所寫,於2011年8月23日刊登於BBC News網站上的文章:〈估計有八百七十萬個物種〉(Species count put at 8.7 million),可以參考以下網址:
https://www.bbc.com/news/science-environment-14616161

2 參雷貝嘉 • 摩勒(Rebecca Morelle)所寫,於2011年8月23日刊登於BBC News網站上的文章:〈基尤報告世界植物種類的最新數據〉(Kew report makes new tally for number of world’s plants),可以參考以下網址:
https://www.bbc.com/news/science-environment-36230858


反思:

請閱讀並反思1章29-30節。我們如何做才能更好地管理地球的資源——這些資源是上帝希望我們與祂所創造的數百萬物種共享的?

明白上帝是一切萬物的創造主,對我們與祂的關係有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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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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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蒲艾豐(Ivor Poobalan)自1998年以來一直擔任斯里蘭卡可倫坡神學院的院長。他持續著例行的講道、教學和寫作,並在國際會議上發表演說。他和妻子丹妮莎有兩個女兒,同時也是幸福的祖父母。

此作者的天路系列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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