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1-11章
作者: Ivor Poobalan2004年12月,印度洋海底發生一場強震,引發的海嘯波及超過十二個國家,有些國家甚至遠至5,000公里外。海浪席捲各村莊城鎮,有超過20萬人喪生,其中印尼與斯里蘭卡的死傷最為慘重。
然而,在洪水面前,海嘯也相形失色:「那一天,大淵的泉源都裂開了,天上的窗戶也敞開了,四十晝夜降大雨在地上」(11-12節)。挪亞時代的洪水不只觸及某些國家的海岸線而已,而是有生命居住的整個地表,都被洪水吞噬了。
洪水是一場審判,毀滅了許多在1章中所描述上帝的創造。
在創造之時,所有的水都聚在一處,使旱地露出來(1章9-10節)。現在,洪水沖破了一切限制,使旱地全部消失,就連最高的山都淹沒了(17-20節)。
在創造之時,上帝創造了鳥類、牲畜、在地上爬行的生物、野獸和人類(1章20-27節)。現在,這些陸地上的生物都死了:「凡在地上有血肉的動物……都死了」(21節)。不僅如此,彷彿為了確定這些生物都沒有一絲倖存的機會,作者告訴我們洪水整整150日不退(24節)。
描述洪水的三節經文中(21-23節),作者數次使用「凡」「都」這些字眼,強調洪水是全面性的神聖審判:「凡地上各類的活物……都從地上除滅了」(23節)。
但故事不只這樣。在13-16節的經文中,「凡」、「都」這幾個字出現了更多次,其中所傳達的真理,就是挪亞的方舟將成為上帝施行全面神聖救贖的方式。四對人類夫婦,以及「凡有血肉、有氣息的活物」至少一公一母(15節),都漂浮在洪水之上,經歷上帝救贖大能的神蹟。
在這個只關心自己、以自給自足為傲的世界,可能需要一場大洪水或全球性傳染病,才能讓我們注意到自己極為脆弱。但在這樣的處境下,人類是否會更敞開心胸,承認上帝有刑罰我們、又能拯救我們的主權呢?
請閱讀路加福音17章26-27節關於耶穌用洪水描述祂再臨時的景象。這兩個事件中,我們可以發現人的心、話語或行為,有哪些相似之處?
上帝嚴厲審判世界這件事讓你明白祂具備什麼樣的性格?對此你有什麼感覺?你該如何將所學到的一切應用在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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