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1-11章

作者: Ivor Poobalan

第8日


2章給了我們珍貴的見解,看見上帝如何與人類相處。到目前為止,我們了解人類有獨特的重要性(2章7節)、明確的責任(2章15節),以及選擇的自由(2章16-17節)。在今日的經文中,我們要來看上帝如何考慮到人際關係而創造人類。

人類受造是適合社會群體的,要在人際關係中得著滿足。

在1章中,上帝看祂所造的萬物是「好的」或「甚好」。因此,現在我們聽見上帝說:「那人獨居不好」(18節,強調字為作者所標示),會覺得不太對勁。這句話清楚表示「孤單」違背了上帝的設計。人類受造是適合社會群體的,要在人際關係中得著滿足。

在為人類尋覓幫手的過程中,上帝將所有飛禽走獸帶到亞當面前,要「看他叫什麼」(18-19節)。對創世記最初的讀者來說,為某物命名意味著描述該物的本質。因此,亞當完成上帝的指示,治理、管理一切受造物。這項工作進行到最後,亞當會發現「人最好的朋友」不可能來自其他動物;「那人沒有遇見配偶幫助他」(20節)。畢竟動物不是按上帝的形像所造,無法以平等的方式和人相處。

這進一步帶到上帝創造女人的故事。雖然古代有許多創世神話,包括創造人類的故事,但絕少提及創造女人。這是因為當時的女人不像男人那樣受到重視。然而,聖經從起初就同樣看重男人和女人(參1章26-27節)。上帝創造第一個女人時,與創造第一個男人同樣仔細,因為上帝「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22節),所以男人與女人極其有關並且相互依賴,即使他們是兩個不同的個體(23節)。使徒保羅為了闡明這個觀點,也在哥林多前書11章7-12節呼應了這段經文的教導。

在24節,作者打斷了創世故事,插入一段聖經中關於婚姻最基本的宣言。新約聖經也多次引用或提及這段經文(哥林多前書6章16節;以弗所書5章31節;馬可福音10章7-8節)。

事實上,耶穌對婚姻的教導是以創世記1章27節與2章24節為基礎。在馬太福音19章4-6節,我們可以看到主耶穌對婚姻看法的六個重要關鍵要素:

  1. 異性戀:上帝將人造成男與女
  2. 獨立性:人要離開他的父母
  3. 忠誠性:要彼此聯合
  4. 一夫一妻:和他的妻子(單數
  5. 永久的:二人成為一體
  6. 神聖的:上帝配合的

今日的經文向我們展示了人際關係的重要性,而這段關係的極致就是婚姻關係,這是所有關係中最親密的人際關係。


反思:

想一想耶穌對婚姻的看法。現今我們該如何實際按照這個標準生活?

比較一下現今人們對婚姻的主流觀點,和創世記1章27節與2章24節中對婚姻的看法,請分享有哪些不同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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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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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蒲艾豐(Ivor Poobalan)自1998年以來一直擔任斯里蘭卡可倫坡神學院的院長。他持續著例行的講道、教學和寫作,並在國際會議上發表演說。他和妻子丹妮莎有兩個女兒,同時也是幸福的祖父母。

此作者的天路系列著作

天路系列由靈命日糧事工製作及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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