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後書及猶大書
作者: Eileen Poh我和我先生初次認識時,我還在英國劍橋的丁道爾研究院(Tyndale House)攻讀博士班。結婚幾年後,我們就搬到新加坡。在劍橋時,我非常想去諾里奇(Norwich)這個城市看看。我先生答應我,總有一天會帶我去的。我一次又一次地提醒他這個我稱之為「諾里奇之約」的承諾。終於在幾年後,他兌現了這個承諾,我們去了諾里奇並造訪了當地迷人的大教堂。
延遲兌現的承諾不代表永遠不會成就,也不表示許下承諾的人已經不值得被信任。這就是彼得對耶穌再臨這件事的論點。假師傅嘲笑他們對基督再臨的相信,說:「主要降臨的應許在哪裡呢?」(彼得後書3章4節)
彼得引述詩篇90篇4節來提醒他的讀者,上帝的時間觀與我們的不同(彼得後書3章8節)。對上帝而言,一天不是24小時,而是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我們必須跟隨上帝的時間表,而不是自己的。
接著,彼得說明上帝為何延遲耶穌基督的再臨。上帝延遲並非因為祂是個慢郎中,或不想遵守承諾,而是因為祂不願有任何一人因不認識基督而滅亡(彼得後書3章9節);祂盼望每個人都悔改並得救。我們或許會因為延遲而不耐煩,但上帝和我們不一樣。祂充滿耐心,是恆久忍耐的上帝。如果祂延後審判那些還不相信祂的人,正表示祂深愛著他們。
但是「主的日子」終有一天會來到;並且那天會忽然來到,毫無預警,就像有賊闖空門一樣(彼得後書3章10節)。當那日,「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彼得後書3章10節)。有些較古老的英文聖經譯本將彼得後書3章10節的後半段譯為「其中萬物都會被燒盡」,但在一些更可靠的聖經譯本中,這段經文使用的文字其原意為「會被發現」、「會被找到」或「會被揭露」。12當耶穌再臨世上審判的日子,地(包括人類)和人在其上所做過的一切,將被揭露或完全攤開在祂面前。
湯姆 • 賴特解釋得很清楚:「那日將發生的事,就是有某種「火」,會遍佈整個地上,這火指的可能真的是字面上的火,也可能是隱喻的火,不是要燒毀一切,而是要試煉一切:燒掉一切不合適的,煉淨萬物;那會被「銷化」的、「有形質」的一切,或許是那些在這時刻為著光和熱的需要而存在的部分受造物,也就是太陽與月亮:根據啟示錄21章,在新天新地中就不再需要日與月了。但彼得在整封信中所關心的,是人類因自己的作為所受的審判,而不是那些宇宙中為人們而存在的物質」。13
上帝會兌現祂的應許。耶穌基督必定再來。
12 參湯姆 • 賴特所著的《給每個人的早期基督徒書信:雅各、彼得、約翰與猶大》(Early Christian Letters for Everyone: James, Peter, John, and Judah, London: SPCK, 2011, 119)。
13 同上,第119-120頁。
你準備好迎接耶穌的再臨嗎?在預備自己迎接耶穌再臨時,你覺得生命中還有哪些部分是需要改變的?
上帝延後耶穌的再臨,是因為祂盼望每個人都悔改相信祂。你如何利用這個機會分享福音給那些還不認識耶穌的人?想想有誰需要聽見福音,懇求上帝賜給你機會,開口向他們傳講耶穌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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