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
作者: Robert M. Solomon聖經的話語及聖靈幫助我們過光明之子的生活。聖經(幫助我們了解上帝的旨意)及聖靈(幫助我們明白聖經,並遵行上帝的旨意,腓立比書2章13節)都幫助我們走在光明中。
上帝命令我們要被聖靈充滿,而不是被酒精充滿,酒能讓人放蕩。希臘原文18節的「充滿」這個字用的是現在式的祈使動詞:這表示被聖靈充滿應該是慣常的生活方式,而不是一生一次的體驗而已。
被聖靈充滿讓我們能做四件事情(19-20節)。第一,我們可以「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對說」,體驗真實的團契生活。第二,我們可以真誠地敬拜,在心中歌唱讚美主。第三,我們可以祈禱感恩,凡事感謝上帝。第四,我們可以彼此順服。這是基督新婦應有的行為。
這裡的彼此順服不應被誤解為現代的平等主義,因為這是敬畏基督(21節)而有的表現。
希臘文的順服包含一種井然有序的概念。如斯托得指出,聖經裡的順服是一種「對社會裡神聖秩序的謙虛體認」。這觀念經常被誤解,以為所有人在所有層面都是平等的。但保羅不是這個意思,他利用家庭及職場中常見的倫理關係來討論說明。他提到丈夫及妻子,父母與子女,主人及奴隸(僕人)之間的關係,在這些關係中,其中一方是被賦予權威的,這權威是必須被尊重,而不應該被濫用的。
在上帝的眼中,他們都有相同的價值,但各有不同的角色及職責。神學家約翰 • 猶達(John Yoder)觀察說:「相同的價值並不等同於相同的角色」。對於保羅的話,我們應避免不平衡的詮釋,不應認定人有優劣之分,或以為上帝沒有在社會關係中設立階級權力。
人如何被聖靈充滿?思想被聖靈充滿後的果效,包括對個人及對社會的影響。
我們如何詮釋聖經中的順服?教會中對順服經常有哪些錯誤的想法和表達?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