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

作者: Robert M. Solomon

第31日


保羅在討論夫妻關係時,先從妻子對丈夫的態度開始,關鍵字是順服(22節)。妻子要順服自己的丈夫;保羅並沒有說女人要順服所有男人。經節中的「如同順服主」表示,當她順服丈夫時就是在順服主,意思是說,她接受上帝在婚姻關係中設定的秩序。

但是,在基督裡婚姻關係被贖回與更新。

神學中對這項設定的理由是丈夫是「妻子的頭」(23節),以基督是教會的元首作為典範。正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一樣,丈夫在屬靈的權威上高過他的妻子。有些人可能不能接受這一點,認定這是古代社會中的父權思想或是男性沙文主義。但保羅在這裡運用的是神學論點,表示這並不是針對特定文化或歷史時期的文化觀點。

上帝設立了婚姻。雖然男人及女人都是按照上帝的形象所造的,具備平等的尊嚴及本質(創世記1章27節,5章1-2節;馬可福音10章6節),但上帝同時設立了一個秩序,就是丈夫有屬靈的領導權威(哥林多前書11章8-10節)。但是罪惡玷污了這個關係,造成丈夫及妻子之間的權力爭奪(創世記3章16節)。

聖經中提到丈夫必管轄妻子(創世記3章16節;哥林多前書14章33-35節;彼得前書3章1-6節),這並不是強制性的,但卻是描述了犯罪的後果——丈夫會因為身型及社會地位的優勢而欺凌妻子;而妻子常會反擊,尋求某些方式來控制丈夫。創世記3章16節所說的「戀慕」跟創世記4章7節用的是同一個希伯來字,這裡記載罪必戀慕該隱,意指要控制該隱。換句話說,罪惡已將婚姻關係轉化為爭奪控制權的戰場。

但是,在基督裡婚姻關係被贖回與更新(哥林多前書11章11-12節;加拉太書3章28節)。現在可以從神聖的愛的角度來看待婚姻;妻子因為愛她的丈夫,而「凡事」順服丈夫,如同教會順服基督一樣(22節)。藉此妻子得以表達對丈夫以及對上帝的愛。


反思:

上帝在婚姻中排定的秩序為何?現代社會的思想及運作如何影響這個秩序?

屬靈的權威可能如何被誤用?教會是否順服於基督?從這當中我們可以學習到哪些有關婚姻的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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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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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蘇諾銘博士(Dr. Robert M. Solomon)於2000年至2012年間擔任新加坡衛理公會會督。退休後,他受邀至世界各地擔任特會講員及授課。他著書超過30本,包括《忠心到底》、《鍥而不捨的上帝》、The Race、The Conscience、The Sermon of Jesus等等。

此作者的天路系列著作

天路系列由靈命日糧事工製作及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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