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各書
作者: Douglas Estes什麼是敬虔?信仰敬虔意味著什麼?這個問題,不論是在今天或是在雅各那個時代,都一樣重要。
雅各寫信給「散居各地」的信徒,為要討論智慧(參1節)。這些信徒在當時的環境下接觸了各式各樣的世界觀、哲學思想,還有行之有年所謂的宗教儀式等,大多還打著宗教信仰的名號(參使徒行傳17章16-23節)。然而,一個與信仰掛鈎的想法或慣例並不代表就是尊崇上帝的。舉例來說,在雅各的時代,人們相信向君王獻祭是一種宗教義務。這樣的舉動有可能會博得社會的好感,但這卻與榮耀上帝無關。事實上,這樣做是虛空、沒有價值的(參26節)。
為了解釋智慧的其中一個關鍵應用(在「聽」和「說」方面),雅各把智慧和宗教的敬虔實踐連結在一起,也就是「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27節)。這裡雅各的重點是:一個人就算不向君王獻祭、又宣稱自己是單單敬虔尊崇上帝的,卻不勒住自己的舌頭,這人就是在欺哄自己(26節)。任何控制不住自己舌頭的人,就不能活出榮耀上帝的生活。週日頌讚上帝,週一卻詛咒他人,這種生活方式是表裡不一的,是空洞的。雅各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他知道有人認為可以這樣做,而且認為這麼做毫無不妥。
雅各在此舉了兩個例子來說明「在上帝我們的父面前,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第一個例子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27節)。這個例子能用實際的行動來展示對他人的關愛。在古時候,沒有什麼人會關心孤兒寡婦(參以賽亞書1章17節),更沒有任何官方制度來支援這些弱勢族群。
第二個例子是:「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27節)。這裡所說的「沾染世俗」指的是犯罪,是我們信仰上的虧缺。我們不可以把世上的風俗和禮節當成我們該遵行的慣例,譬如說我們不該拿香祭拜祖先,縱使這是世俗文化視為理所當然的。我們應該保守自己靠近上帝,而且只單單靠近上帝。
雅各的兩個例子呼應了大誡命中的兩大原則(參馬太福音22章 37-40節)。我們要愛人如己,即便是對微不足道的寡婦孤兒也一樣;另外我們要盡心愛上帝,特別是保守自己不沾染犯罪的活動。這些把大誡命化為實際行動的例子,為雅各書接下來的篇章埋下伏筆。
當我們順從上帝的命令時,「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27節)就成為我們生命中的一部分。世上許多人都很敬虔,然而,若他們的敬虔是出於自以為是的對與錯,那麼他們的敬虔就不是清潔沒有玷污的。我們用自我約束和善行義舉來表明我們對信仰的虔誠是真實的,並且是真正能夠榮耀上帝的。
對於「清潔沒有玷污的」敬虔還有哪些例子?
「清潔沒有玷污的」敬虔與智慧有何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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