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
作者: Robert M. Solomon保羅接著提及另一層的家庭關係——父母及兒女。被聖靈充滿後我們被呼召要「彼此順服」(5章21節),這是在探討順服時所提到的三大課題之二。我們已經看到順服的動力就是敬畏基督,願意遵循上帝所設定的秩序。
在描述每一層關係時,保羅先提及應該順服的那一方(妻子、子女、僕人),然後才說明另一方在這愛的關係中所該採取的回應及必須擔負的責任。
就父母及兒女的關係而言,兒女要聽從父母(1節)。這樣的聽從是「在主裡」又是「理所當然的」。這是上帝所設立的秩序,在任何文化或世代都是適用的。
耶穌自己也在祂12歲時示範了對父母的順服。路加福音2章41-51節記述孩童耶穌被獨自留在耶路撒冷,不知情的父母親已經啟程返家。當他們折回耶路撒冷尋找祂時,則發現祂在聖殿裡。馬利亞生氣地質問耶穌,耶穌回答說祂是在祂父親的殿裡,但祂的父母卻不理解祂的話。儘管如此,耶穌還是跟他們一起回家,並且「順從他們」。耶穌順從祂的父母,因為這是正確當行的;這也是上帝的命令。
十誡的第五誡提及當孝敬父母(出埃及記20章12節),這是惟一帶著應許的誡命,讓人在應許之地得享長壽。上帝賜福給那些順服祂命令的人。這並不表示我們是因為順服而得救,反而是因為得救而甘心順服(彼得前書1章2、22節)。舊約律法對於咒罵或向父母施暴,甚至不聽從父母的話的兒女判死刑(出埃及記21章15節;利未記20章9節;申命記21章18-21節),由此可見上帝非常重視這一點。
現今世代我們看到愈來愈多子女不順服他們的父母,公然輕蔑父母;對年長者的虐待事件也持續加增。父母權柄的瓦解反映了上帝所設立的其他權柄也崩壞了。我們的挑戰是要鼓勵所有孩童遵循基督的模範,順從並尊敬他們的父母及上帝的誡命。
父母及教會應如何教導順服的功課?一般現今的流行文化及主流價值觀對順服的教導有哪些抵觸?
一個人是否到了某個年齡或人生階段,可以不需要順從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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