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司書
作者: J.R. Hudberg每一個作用力,都必伴隨一個大小相等、方向相反的反作用力,這是物理學的基礎理論之一。同樣地,每件事情的發生都有原因,沒有前因就沒有後果。除了上帝創世是惟一沒有前因的例外,人類歷史和宇宙中發生的一切(大事、偶發事件或小動作)都是如此。但是即使是上帝創造世界這看似「毫無緣由」的事件,也有其真正的成因,就是上帝的旨意和能力。
這個基本理論就是阿摩司的下一個論點(3-8節)。這真是一個突兀的轉折,先知在上一段經文宣佈因著上帝和以色列的關係,祂有權利和責任審判她。為何在這裡要提出這個論點?
這是因為阿摩司的信息發生了明顯的轉變。他一開始講的是上帝對以色列鄰國的審判,但現在他要談的是以色列的罪和審判;前者很容易被接受,後者就沒那麼容易了。聽眾對阿摩司的信息開始感到反感,他們的反應可能從歡呼變成噓聲。他們甚至可能開始懷疑他先知身分的正當性。因此,阿摩司必須在3-8節教導他們事出必有因這一個功課。
接下來一連串的問題,都表明每一個現象背後都有個不可否認的起因;每一個問題都迫使聽眾必須回答「不能」(沒有起因,事情就不能發生),阿摩司以此為他在以色列的先知事奉辯護。阿摩司以聽眾容易理解的自然現象、狩獵和戰爭為例,勢不可擋地引導他們得出這樣的結論:「主耶和華發命,誰能不說預言呢」(8節)?遵循前幾節經文的因果關係推理(3-6節),阿摩司提出結論﹕結果(指他的預言)直接源於它的起因(指上帝發命)。
阿摩司明確地表示,他完成使命不是為了個人的享受或利益。上帝已將以色列將要發生的事指示他(1章1節)。身為一個負責任、耶和華的代言人,他必須將上帝的信息傳達給祂的百姓。
在新約聖經中,彼得也強調了先知的必要性和責任,他聲稱先知是:「被聖靈感動說出上帝的話來」(彼得後書1章21節)。先知說話是因為他們被聖靈感動;當上帝顯明祂旨意的時候,必須有人說話傳達。
這段經文對今日讀聖經的我們有什麼意義?聖經是上帝的自我啟示:它記述了上帝過去的作為;讓我們注意耶穌的降生、受死和復活;並談到有一天上帝的國度將會降臨、完全彰顯在地上。聖經是上帝所默示,由聖靈「啟發」而成(提摩太後書3章16節);就實質意義而言,上帝透過聖經對我們說話。今天我們這些聽見上帝話語的人,是否同樣有先知性的責任?
阿摩司感受到必須傳達上帝啟示的迫切性(8節)。身為聖經的讀者,我們在與人分享這信息上有什麼責任?
阿摩司在6節提到耶和華使災禍降到一城。請分享你對這節經文的理解。聖經傳達的是盼望的信息,但人們對於有些經文卻很難去閱讀,因為它們揭露了我們生命中的罪惡。你要如何確保自己確實能閱讀所有經文,而不只是閱讀悅人耳目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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