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該書及瑪拉基書
作者: Michael Wittmer有位先生對自己的色情物品成癮症一笑置之。當然,嚴格來說這是犯罪,然而這樣的行為到底傷害了誰?其實,每一種罪行都會有人受到傷害,天底下沒有不會造成傷害的犯罪。
在這個案例中,這位先生貶低了女性的人格,把她們物化為製造性樂趣的物品。他其實也貶低了他自己。另一方面,這位先生被色情業者玩弄,他們利用收費制度及促銷廣告來榨取他的金錢。這位先生容易上當,因為他讓自己陷入了情慾的漩渦。他摧毀了妻子的自尊心;他的太太哭著入睡,總覺得自己永遠比不上先生在網路上的情色幻想對象。他也侵蝕了孩子們對他的信任,讓孩子們感覺到父母之間的不對勁。他在教會裡假冒為善,假裝家中一切安好。他心靈的癌細胞繼續擴散。
上帝展開祂第三輪的訓話,指出罪會傷害並玷污了罪犯和他周遭的人。祭司們可憎的敬拜方式污染了子民,他們「褻瀆耶和華所喜愛的聖地,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為妻」(瑪拉基書2章11節)。老百姓會這麼想:如果連祭司們都不認真看待上帝,他們又為什麼要奉行律法呢?所以他們就與拜偶像者同床共寢。
以色列的男人並沒有外出去尋找外邦的神,他們是受到外邦女子的性誘惑,而伴隨引誘而來的是當地商賈和貿易組織所承諾的歡愉和財富。情慾導致偶像崇拜,偶像崇拜又激發情慾,情慾又讓偶像崇拜墮入永無休止的惡性循環中。偶像崇拜並不是目的,它是為了情慾而付出的代價——是這些男子甘心付出的慘痛代價。
他們的罪行觸犯了上帝與他們所立的約,也連帶破壞了彼此的信任。瑪拉基不禁問道:「我們各人怎麼以詭詐待弟兄,背棄了上帝與我們列祖所立的約呢?」(瑪拉基書2章10節)偶像崇拜者不但破壞了他們與上帝的關係,也大肆危害了他們所屬的社群。他們的所作所為激起上帝對群體的怒火。
上帝絕不與其他的假神分享祂的榮耀(以賽亞書42章8節)。凡是遊走於上帝和偶像之間的,就算是獻供物給萬軍之耶和華的,也必從「雅各的帳棚中」被剪除(瑪拉基書2章12節)。拜偶像的罪無法用任何方法彌補,我們唯一的出路就是砸毀偶像並歸回上帝。
如果你正陷在一連串的困境中,這可能是因為某人失信於你,而他之所以會如此,也是因為他首先違背了上帝的信仰。你可以藉著停止拜偶像與行不義的事,來終止這樣的惡性循環。有了上帝的幫助,你可以展開生命中新一輪敬虔又平安的良性循環。愛上帝與愛人的心志是具有感染力的。
請分享一項你自己或他人所犯的罪,以及在這當中的受害者。
有什麼偶像是你必須除掉的?這樣做可以如何改善你目前的困境?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