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各書
作者: Douglas Estes對於以外貌待人,厚富薄窮的犯罪行為,雅各最後要呼籲基督徒們思想我們與上帝及他人之間的關係應該要用怎樣的方式來應對。他特別指出:「你們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該照這律法說話行事。」(12節)雅各這樣寫是要強調信徒的言語和行為要一致。
那麼我們應該要按什麼方式說話和行事?
我們應該把上帝應許我們的偉大未來當成是現在式,並以此為我們說話和行事的準則。我們若是在基督裡,將來有一天我們將會接受基督律法的審判。但是這律法是使人自由的,因為它審判不是按著我們的言行,而是按著我們和基督的關係。我們都是犯法的,如果按照基督以外的法律受審判的話,我們都會被定罪。但是如果我們與基督的關係是緊密連結的,我們就與基督一起受審。我們在說話和行事上絕對不能心懷二意。
所以,我們既然因耶穌基督得到自由,將來也會依基督的律法而受審判,那我們如今的言行舉止就應該按照這宣判我們自由的律法而行。我們的言語行為應該要充分反映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我們的一言一行也應該要有天國正式成員的樣子。
雅各提醒說,如果我們不這麼做,就將自食惡果。當我們心存偏見,禮遇富人,責難窮人,我們就是沒有以憐憫之心對待窮人;我們是以世俗的智慧判斷人(2章4節),缺乏上帝的憐憫心腸。我們若對有所需要的人沒有憐憫之心,其後果就是我們也要受上帝嚴厲的審判。
雅各最後用一個箴言作為提醒,振聾發聵:「憐憫勝過審判!」(新譯本,2章13節)宣揚上帝的憐憫勝過宣揚上帝的審判;當我們向他人展現憐恤時,就是在宣稱上帝的偉大,這遠勝於我們對他人的論斷。
讓我們用言語向他人展現關愛,不帶偏見,並且多多施與憐憫。
有什麼實際的生活方式能展現我們因福音而蒙救贖的身分?我們又如何能在生活中向他人展現我們與上帝的關係不是心懷二意的?
就算我們難免會陷入試探論斷他人,在什麼情況下,我們還是能夠展現憐憫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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