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

作者: Christopher Ash

第21日


我住在英國,多數英國人不願直接跟人挑明問題的所在。我們情願用暗示或者繞個彎來表達,而非直白地告訴對方錯了。約伯和他的慰藉者之間的對談,相當多都是以這種輾轉不直接挑明的方式進行。舉例來說,當比勒達在描述地獄的恐怖時(18節),他讓約伯照著他形容的,把發生在自己身上的苦難「對號入座」,以此類推,來判斷約伯一定是個不知悔改的罪人。但是在這一章的談話中,以利法卻採取了針對問題直接挑明的方式!

這樣無辜的受苦,集大成者就是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緜延流長至今,凡追隨基督的兒女,必與祂一同受苦(參羅馬書8章17節)。

2-4節的經文不是那麼容易讓人了解。以利法說人無法影響上帝,使祂對人行為的報應產生偏差。這個說法是指上帝對待我們的方式百分之百堅守原則,完全取決於我們行為的好壞,毫無例外,好人必有好報,惡人則有惡報。

接下來以利法直視約伯,並指責他:「你的罪惡豈不是大嗎?你的罪孽也沒有窮盡?」(5節)這是非常嚴厲的指責!約伯啊!你離完全正直的義人還差得遠呢,你不過是個可怕的罪人!在接下來6-9節的經文中,以利法更控訴約伯必定犯下的各種的罪行諸如:利用權力行掠奪之實(8節),剝削弱勢族群,與許多權貴之徒所行的如出一轍,他對約伯說:「因此,有網羅圍繞你,有恐懼忽然使你驚惶;」(10節,強調字為作者所加)以利法並無任何可訴諸於法庭的證據來控告約伯;然而他認為約伯可怕的遭遇,就足以證明約伯絕對是個罪惡滔天的罪人。

在12-20節的經文中,以利法堅稱約伯的罪行全看在上帝的眼中(他的說法與比勒達和瑣法一致),雖說約伯極力隱藏他的罪行,上帝必為此而作出懲處。在約伯上一次的發言裡,他宣稱那些不在乎上帝,不曉得祂道的人,卻亨通發達(21章14節),而這正是以利法抵死不同意的(20章17節)。

所以在21-30節的經文中,以利法最後以優美充滿感情的口吻,呼籲約伯悔改。如果約伯願意悔改(在23節經文中,寫做「歸向」,意思與「悔改」相同),那麼上帝會重新建立並賜福他。聽起來這是個優美又充滿神性的呼籲,有什麼不對勁嗎?從頭到尾都不對勁!約伯不是因為他不知悔改而受盡折磨;從1-2章中,我們清楚地知道約伯正是因為他的完全正直而受苦!這樣無辜的受苦,集大成者就是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緜延流長至今,凡追隨基督的兒女,必與祂一同受苦(參羅馬書8章17節)。


反思:

在現今這個時代,你會期盼在一個信實的基督徒生活中,物質和身體上的祝福必隨之而來嗎?這正是「成功神學」告訴我們的。請仔細地想想,為什麼這根本不是真的。

當你遭逢苦難時,捫心自問,你是否需要重新悔改。不過,若是你問心無愧,但你仍然繼續受苦,請不要驚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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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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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艾恪思(Christopher Ash)是英國劍橋丁道爾出版社的常駐作家。他寫過關於約伯記的完整註釋。著有:Job: the Wisdom of the Cross and a brief introduction, Trusting God in the Dark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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