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
作者: Christopher Ash在《真善美》(The Sound of Music)這部經典電影中,當英俊的馮 • 戴普(von Trapp)上校向女主角瑪麗亞發表愛的宣言時,她唱了一首歌來回應這突如其來的幸福,而這首歌也正好完美地詮釋了前來安慰、開導約伯的三位朋友們的普世價值觀。影片中的瑪麗亞嘗試著釐清為什麼有這等美妙的事發生在她的身上,而下面的歌詞則是她的答案:在我年少或孩童的某個階段,我一定是做了什麼好事。
我所經歷的祝福證明我一定是做了什麼好事,才配得這些恩典——前來向約伯安慰開導的朋友們,對這樣的理論深信不疑。他們用相同的邏輯來看待約伯的處境,反過來說就是:「你所經歷的苦難,證明了你一定是犯了什麼罪,才淪落到這地步。」
從4-26章,我們看到約伯和三個前來安慰他的朋友們輪番發言,表達心聲。在4章裡,我們看到以利法首先發聲。從前面的3章中,我們清楚得知約伯在身心上都遭受到了極大的痛苦。以利法於是以相當溫和的口氣開始勸慰約伯(4章2-6節)。他提醒約伯曾經是個社群中聰明有智慧的教導者,並鼓勵他現在不可以自暴自棄,要努力站起來。以利法對著約伯娓娓道來:「約伯啊,你明白世界的道德架構,你也知道壞人有惡報,而好人會有好報。」所以你必須好好想一想你自己在生活中出了什麼問題。這個說法的精髓盡在4章7-11節中。在7節中,以利法更是斬釘截鐵地提醒約伯:「無辜的人絕對不會滅亡!」人只有在驕傲蠻橫如獅子的時候,上帝才會施以懲罰(4章10-11節)。
在12-21節的經文中,以利法向約伯描繪一個奇特的異夢或說是異象,這個異象說明在上帝的面前,世人無法期待自己的所作所為都能合乎公義(4章17-21節)。我們要牢記我們肉身的軟弱,不要逾越凡人的本分,自視過高。這是以利法用含蓄的口吻來譴責約伯。
以利法在接下來的責備中就變得較直接了當(5章1-7節)。他不客氣地譴責約伯令人厭煩的悲嘆有什麼意義呢?(5章1-2節)又指責他的行為愚昧(5章3節),並警告約伯身為愚昧人的下場(5章3-7節)!
可見以利法對約伯悲慘的遭遇並沒有同理心。他認為約伯需要像有擔當的男人一樣面對事實,而不該為了自身的遭遇而痛苦不堪。他認為約伯一定是犯了什麼罪,才有這樣的下場啊!然而耶和華針對以利法、比勒達和瑣法的說詞卻作出了斗大的判決:「我的怒氣向你和你兩個朋友發作,因為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42章7節)因此我們不禁要問:「到底以利法出了什麼差錯?」大致上以利法說的是事實,但是他至少犯了一個大錯。約伯記4章7節做了一個總結: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就是一個承受不應得的悲慘磨難的最佳範例!
約伯是一個真實信靠上帝的信徒,雖說耶穌的犧牲要在好幾百年後才會發生,但約伯的罪也必被基督的寶血所覆蓋。約伯不應當被視為罪有應得而遭逢苦難,所以以利法含蓄地指控是錯的。
當你陪伴著一位適逢變故而受盡磨難的基督徒朋友時,你是否曾用以利法一樣的口氣和他說話呢?
你是否曾經想過他們是否是罪有應得?讓我們一起安靜地懺悔,並且靜思默想那位信徒承受著不應得的苦難背後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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