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

作者: Christopher Ash

第11日


瑣法是這第一輪發言中的第三位,也是最後一位來探視約伯的朋友。他的言論可看出任何缺乏憐憫慈愛福音的宗教道德體系,都是殘酷沒有人性的。當人類的道德觀、宗教信仰或哲學思想,都斷言好人有好報,惡人會有惡報是不爭的事實,凡事非黑即白,那麼還有什麼可能性可以選擇呢?繁榮昌盛不僅成為自以為是的公義,快樂幸福也理所當然成了美德的回報;而且凡信徒遭逢苦難,就認定他一定是罪有應得。

繁榮昌盛不僅成為自以為是的公義,快樂幸福也理所當然成了美德的回報;而且凡信徒遭逢苦難,就認定他一定是罪有應得。

瑣法對約伯的回應既直白又無禮。我們在2-4節的經文中,看到他的憤怒。約伯被他視為一個只會講大話的人。當約伯自稱在上帝面前是純正潔淨(4節)時,瑣法認定約伯一定是胡說八道;而這一切降臨在約伯身上的苦難都是他咎由自取的。我們很可能同意瑣法,但是別忘了我們曾三次被耳提面命地告知,約伯敬愛上帝並遠離惡行,是個真正無可挑剔的完全正直人(1章1、8節,2章3節)。由此可知約伯在上帝眼中是對的,而瑣法是錯的。

然而瑣法繼續深究,非要講出個道理來定罪約伯。在5-6節的經文中,瑣法說他希望上帝能現身說法,告訴約伯:上帝甚至已經遺忘了一些你所犯的罪。這句話的意思就是說:約伯你應當知道上帝施與你的懲罰比你的罪孽該得的還少。你不該只是傾家蕩產,家破人亡,惡疾纏身;你應當遭受的懲罰遠遠超過你所得的!

在7-9節的經文中,瑣法讚揚全能上帝所行的無限奇蹟;都理所當然是正確無誤的。但是這裡有一個問題,在10-12節的經文中,瑣法很清楚地表明以他的智慧就可以全然明白上帝的想法,以至於他定了約伯的罪,因為在他的認知裡,約伯是個騙子,也是一個蠢蛋。瑣法不只定約伯有罪;而且暗示他自己可以明白擁有無限智慧的上帝的想法,然而兩者都不是事實。

在13-20節的經文中,我們看到瑣法代表上帝對約伯慷慨施恩;如果約伯認罪悔改(14節),那麼上帝會大大地祝福他,但是如果約伯不願意,那麼他就是死路一條(20節)。

這裡有個雙重問題。一方面,瑣法根本就不明白到底約伯發生了什麼問題。再讀一次約伯記1-2章,就知道瑣法對發生在天堂裡的交易一無所知!另一方面,瑣法指控約伯私下是一個不知羞恥的罪人,而約伯完全不是這樣的人。可見人類所解讀的宗教觀是集傲慢與殘酷之大成的。


反思:

捫心自問,你是否曾經用自以為了解對方內心發生什麼事,以及認為他們應當如何面對上帝的方式談論某人。請為此悔改,並下定決心不再這樣做。

讓我們重讀7-9節的經文,並俯伏在無限偉大全能上帝面前以示反省(因為瑣法傲慢而忘了自己的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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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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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艾恪思(Christopher Ash)是英國劍橋丁道爾出版社的常駐作家。他寫過關於約伯記的完整註釋。著有:Job: the Wisdom of the Cross and a brief introduction, Trusting God in the Darkness。

此作者的天路系列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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