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

作者: David Cook

第35日


猶大和西拉把耶路撒冷教會議會的重要信件傳閱出去。

18世紀的牧師和聖詩作曲家約翰 • 紐頓(John Newton)這麼評論保羅:「他在瑣事上不拘小節,但在大事上卻毫不妥協。」

信中將姦淫(15章29節)列在四件應極力避免的事之一,這點相當不尋常。當然還有其他的事如: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勒死的牲畜;這些都是外邦人可以自由做的事。為了與猶太信徒建立關係,這些敏感的事情都應該避免。然而,姦淫應是所有人都不該做的事,為什麼會列在這裡?

這四件被禁止的事都與異教習俗有關,因此信徒不該再做這些事。經文中的「姦淫」一詞(希臘文,porneia),最貼切的解釋是廟妓賣淫的行為。這裡的信息是說,身為獨一真神的信徒,外邦人應放棄一切偶像崇拜和異教儀式,包括召妓在內。

教會費心保守信徒合一,但就在同一章中兩件看似諷刺的事接連發生。

首先,36-41節記述了保羅和巴拿巴的爭執,他們對約翰馬可在第一次宣教之旅離開他們這件事,有不同的意見(參13章13節)。這件事令人難過,卻帶來好的結果,最後兩個宣教團隊一同進行傳福音的工作。

第二件事記在16章1-5節,我們讀到保羅要求未受割禮的提摩太受割禮,好讓猶太人願意聽他講道。表面上看起來這要求相當諷刺,但保羅有他的理由。當人視行割禮為得救的必要條件時,他抵制割禮;當人不再這麼認為,且割禮有助福音的傳揚時,保羅便要求提摩太受割禮;畢竟這只是一項無關乎宗教的外科手術。

18世紀的牧師和聖詩作曲家約翰 • 紐頓(John Newton)這麼評論保羅:「他在瑣事上不拘小節,但在大事上卻毫不妥協。」7

下一次當你想到「膽怯」的提摩太,請記得他二十歲左右就願意如此順服。

7 語出約翰 • 紐頓,引自斯托得(John Stott)所著的Acts: Seeing the Spirit at Work (Nottingham: InterVarsity Press, 2008, 67)。


反思:

在使徒行傳15章1節-16章5節中,我們從保羅、巴拿巴和提摩太身上及他們的優先順序學會哪些事?

為什麼16章5節作為今日研讀經文的結論是如此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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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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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谷德維(David Cook)曾在澳洲悉尼(或稱雪梨)宣教與聖經學院(Sydney Missionary and Bible College)擔任校長長達二十六年。他是一位著作甚豐的作家,撰寫了許多部聖經註釋書、以小先知書為題的書籍,及好些研經材料。

此作者的天路系列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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