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

作者: Khan Hui Neon

第28日


牧師、教會領袖和教師似乎一直都忙於教會事工,不斷付出卻鮮少得到回饋。或許我們認為他們能夠自足,就很少想到要回報他們。保羅提醒我們,我們對主內弟兄姊妹的責任應擴及所有人,包括那些教導我們的人。

雖然保羅和巴拿巴工作供應自己所需,他仍大膽地說,教師和傳道有權利享用他們勞苦所得的,如同農人和牧人一樣。

如同在今日教會中服事的牧者傳道一樣,新約時代的教會也指派長老負責傳道、教導和帶領會眾(提摩太前書3章2節,5章17節)。保羅也提醒以弗所教會的長老,要「作全群的監督」,保護信徒遠離假教導(使徒行傳20章28-32節)。

信徒要「把一切美好的東西」(6節,和合本修訂版)和教導他們的人分享(6節)。傳統的猶太教師會從門生繳納的稅款中領取自己的薪資,但是那些在外邦服事的教師,卻沒有這樣的薪水可領。

現在,保羅將先前提過的原則,也就是「扶持其他信徒」,延伸到教師中。這不只是考慮到實際的需要和慷慨待人而已;其中還有其他有力的理由,告訴我們應當扶持教導我們的人,保羅將這些理由列在哥林多前書9章5-14節。

首先,上帝的律法就如此規定(哥林多前書9章9節)。保羅引用申命記25章4節:「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證明上帝要我們供應服事者的需要。

再來,這是基督的命令:「主也是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哥林多前書9章14節)。

最後,這是互惠的關係。雖然保羅和巴拿巴工作供應自己所需,他仍大膽地說,教師和傳道有權利享用他們勞苦所得的,如同農人和牧人一樣 (哥林多前書9章7節)。保羅問道:「我們既然在你們中間撒了屬靈的種子,如果要從你們那裡收穫一些物質的供應,這算是過分嗎?」(哥林多前書9章11節,新譯本)加拉太書6章6節所說的是一樣的原則。

在提摩太前書5章17節裡,保羅再度提到,「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所以,今天就開始向他們表達你的關愛與支持吧!


反思:

除了十一奉獻和其他奉獻之外,我們還能如何與教導我們的人分享美好的東西?

我們只和我們的「導師」分享嗎?今天,我們還可以和教會中哪些人分享美好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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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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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簡曉亮牧師(Rev. Khan Hui Neon)曾擔任靈命日糧事工亞太區的英文內容開發部總監。在加入靈命日糧事工以前,簡牧師曾在新加坡的教會牧會,也在新加坡浸信會聯會擔任主席多年。他的服事宗旨是透過教導上帝的話語建立教會,使信徒的靈命得造就。

此作者的天路系列著作

天路系列由靈命日糧事工製作及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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