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
作者: Khan Hui Neon規條就像柺杖一樣,可以幫助我們,但卻不是我們的主人,我們也不該將遵守規條當作人生的目標。同樣地,摩西律法也是上帝為了某個特定的目的而賜給我們的。在今天閱讀的經節中,保羅更進一步地解釋律法的作用。
他用了兩個例子向加拉太信徒解釋律法和他們的關係,以及律法和上帝應許的關係。首先,他將律法比喻為獄卒或是衛兵:「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23節)。在基督來到之前,律法像個看守的人,監督、限制我們的行為。律法清楚地說明了上帝對於完美和聖潔的標準。此外,律法也列出違法的人當受的刑罰,引導我們行事為人討上帝喜悅。雖然律法是頒布給猶太人的,外邦人也不能逃脫上帝的定罪,因為整個世界都在罪的捆綁之下(22節)。
然而,律法只是暫時看守我們,「直到那將來的『信』顯明出來。」(23節,和合本修訂版)。保羅提到的「信」是什麼呢?應該是指福音,就是藉著信靠基督領受上帝賜給亞伯拉罕的應許(22節)。一旦福音來到──基督道成肉身、服事人並從死裡復活,律法的任務就結束了。耶穌已經使我們永遠脫離律法的咒詛;只要相信祂,我們便能蒙上帝稱義。看守的衛兵現在可以退下卸任,因為他的工作已經結束了。
再來,保羅用了一個詞「訓蒙的師傅」(希臘文是paidagogos)來形容律法(24節)。這個詞的意思是監護人,指照顧、看守和引導年輕人成長的人。所以,律法就像是我們的監護人,預備我們,把我們指向那將來的基督。藉著顯明我們的罪和無法自救,律法提醒我們需要一位救主,並「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24節)。
當基督來臨時,一切信祂的人都已成年(25節),預備的階段就結束了,再也不需要看守或監護人了。從現在開始,所有信徒(「我們」,25節),不論是猶太人或外邦人,都不再靠拘守規條,而是靠相信那位愛我們、為我們而死的上帝獨生愛子而活。
保羅的論點清晰明瞭:在這個真理之下,我們還需要讓律法扮演任何角色嗎?律法無疑有其目的和功用,但卻不能給予救恩。惟有耶穌基督可以拯救我們。
既然我們無法藉著條規、聖禮或是儀式得救贖,為什麼還是有很多人堅持遵守?
針對「我們需要一位救主」進行反思。你如何在日常的生活中表現出你需要這位救主?你是否曾經做了某些決定,反映你不需要這位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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