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1-50篇

作者: Mike Raiter

第15日

閱讀 詩篇15篇

今天如果有人想知道如何得救,他們可能會問我們:「我要怎麼做才能上天堂?」或問:「我怎樣才能得著永生?」我們會告訴他們耶穌基督為我們贏得救恩的好消息。在舊約中,這個些問題的問法卻不太一樣。

我們當以愛心待人,好回應慈愛上帝的恩典。

以色列人相信,上帝象徵性地與他們同住在山城耶路撒冷的聖殿裡。登上耶和華的山,就是進入上帝的同在。大衛在詩篇15篇認真地求問上帝:「誰可以永遠住在祢的同在裡?」大衛的答案也許令人吃驚,但我們卻不該如此驚訝。

以色列人是上帝揀選的百姓,他們蒙上帝拯救,脫離埃及的奴役,得著自由成為聖潔的國民。只要以色列人持守聖潔的生活,就必承受上帝所賜的地土,並能住在上帝的同在中(申命記11章8-9節)。聖經常用「行在……道路」來描述蒙上帝喜悅的生活樣式(參詩篇1篇1節)。大衛如此描述我們與他人同行時的關係:彼此說真話、善待鄰里(3節)、信守諾言(4節)以及不剝削窮人(5節)。

這裡所描述的義人似乎是完美的(3節,「不惡待」朋友;直譯為「無可指責」〔who does no wrong〕),這其實是聖經的一種表達方式,描述一個人持續活出這樣的生命。這是聖經所教導的信仰生活。

在登山寶訓中,耶穌詳細地闡述了大衛在此所唱的詩。祂教導門徒守信、賙濟窮人和行善的重要性(參馬太福音5章33-37節,6章3節,7章12節)。一個蒙上帝拯救並遵行上帝旨意的人必然擁有這些生命記號。我們當以愛心待人,好回應慈愛上帝的恩典;「行這些事的人必永不動搖」(5節)。


反思:

在提多書1章6-9節中,保羅寫下成為長老的資格。正如詩篇15篇2節,他提出的首要條件是「無可指責」(提多書1章6節)。無可指責是什麼意思?為什麼這樣的生命對上帝而言如此重要?

我們如何在待人的方式上反映出上帝待我們的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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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雷墨恪(Mike Raiter)是牧師、講道培訓教師,以及澳洲墨爾本神學院(Melbourne School of Theology)的前任院長。現為聖經佈道中心(Centre for Biblical Preaching)主任,著作豐富,包括榮獲2004年澳洲基督教作品獎的《心靈的觸動》(Stirrings of the Soul)。

此作者的天路系列著作

天路系列由靈命日糧事工製作及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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