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立比書
作者: David Sanford保羅有許多情如手足的主內弟兄,卻沒有幾個情如父子的屬靈兒子。毋庸置疑,與保羅最親近的屬靈兒子就是提摩太,這個名字的含義為榮耀和敬畏上帝的人。
從使徒行傳16章1-3節的記述中,我們得知提摩太的父親是希臘人,他的母親是虔誠信主的猶太人。眾教會對提摩太都有極高的評價,於是保羅邀請提摩太加入他的第二次及第三次宣教之旅(使徒行傳16-21章)。
我們也從提摩太後書得知提摩太的猶太裔外祖母也是一位虔誠的信徒,她和女兒在提摩太很小的時候就教導他認識聖經的真理(提摩太後書1章5節,3章15節)。在其後的歲月中,他所屬的教會也繼續忠心地教導他聖經真理(參使徒行傳16章2節)。
在六卷書信(哥林多後書、腓立比書、歌羅西書、帖撒羅尼迦前後書和腓利門書)開頭的問候語中,提摩太的名字都在保羅之後。據說這些書信都是由保羅口述,由提摩太代他執筆寫下來的。
因此,保羅如此肯定提摩太並不意外:「但你們知道提摩太的明證;他興旺福音,與我同勞,待我像兒子待父親一樣」(22節)。為了福音的緣故,提摩太與保羅這位偉大的使徒肩並肩,經年努力不懈地工作。他深知道保羅在服事上所遭遇的挫敗和軟弱。這位年輕人持守對主及保羅的忠心,以致在同輩的基督徒中脫穎而出,受到肯定和看重。
提摩太對保羅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保羅明白沒有任何人在追隨耶穌基督的路上,能像提摩太般如此無私和熱情;特別是他非常關心腓立比教會信徒的福祉。這表示提摩太從小到大所得到的關注、疼愛、栽培和愛護,造就了他的生命,使他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也愛人如己。當我們遵行「最大的誡命」(馬太福音22章35-40節;馬可福音12章28-31節;路加福音10章25-28節),生命就會結出好的果子。
無怪乎保羅說:「他是惟一跟我同心,並且真心關懷你們的人」(20節,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並且要送提摩太去腓立比:「我一看出我的事要怎樣了結,就盼望立刻打發他去」(23節)。
提摩太沒有享有保羅一樣的地位或權柄,然而他卻是一位在許多方面都活出了信心的偉人。
「最大的誡命」對你人生方向與規劃帶來什麼影響?
我們要如何效法提摩太,在領導或為其他信徒樹立榜樣的事上更加地「以他人的事為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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