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1-50篇

作者: Mike Raiter

第39日

閱讀 詩篇38篇

今天,許多教會不再操練公開認罪,這真是一大損失。每當我們相聚時,應當提醒彼此:我們是靠著上帝的恩典才得以聚集。祂赦免了我們,使我們能夠來到祂面前。定期的公開認罪使人有機會承認自己的罪——無論是做了不該做的事,還是未做該做的事。

罪會影響基督徒的見證。人們很快會發現我們是表裡不一的人,並指出我們的偽善。

詩篇38篇是另一篇大衛為罪懺悔的哀歌。正如詩篇32篇,我們不知道大衛究竟犯了什麼罪。是他與拔示巴犯的姦淫罪(撒母耳記下11章)嗎?還是他悖逆上帝,數點了人數(撒母耳記下24章)?也許正因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我們可以將大衛的話應用在自己的處境上。我們犯的罪也許不盡相同,但罪的工價是一樣的。

一開始,大衛敏銳地察覺到上帝因他犯罪而發怒(1節),罪疚感佔據了他的心(4節);二者都是人犯罪後的正常反應。然而,與大衛不同的是,我們不該讓罪疚感壓垮我們(4節)。這不是要降低罪的嚴重性,也不是要否認罪的後果。我們應當謹記:基督的寶血對悔改的人而言是罪蒙潔淨的泉源(參撒迦利亞書13章1節)。

大衛的罪疚感似乎也影響了他的健康,他全身皮膚潰爛、背痛、心悸且體倦乏力(5-10節)。人是身、心、靈的生命存在體,當其中一部分遭受壓迫時(大衛的例子是靈裡的重擔),我們的身體和精神健康就會受到影響。

最後,大衛的罪使仇敵有機會向他誇耀(16節)。罪會影響基督徒的見證。人們很快會發現我們是表裡不一的人,並指出我們的偽善。

大衛為此提出什麼解答?首先,我們應當在上帝面前坦承:「我要承認我的罪孽」(18節)。大衛不為自己的罪找藉口;第二,要悔改。大衛不但轉離他的惡行,他也委身「追求良善」(20節)。

與大衛不同的是,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著上帝全然的赦免。然而大衛的詩篇仍然是蒙上帝所喜悅的認罪、悔改之典範。


反思:

基督徒在什麼情況下可能輕看罪?關於罪的嚴重性,詩篇38篇教導了我們什麼?

你認為我們可以在教會裡彼此認罪嗎?若是可以,如何進行比較好?請分享你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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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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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雷墨恪(Mike Raiter)是牧師、講道培訓教師,以及澳洲墨爾本神學院(Melbourne School of Theology)的前任院長。現為聖經佈道中心(Centre for Biblical Preaching)主任,著作豐富,包括榮獲2004年澳洲基督教作品獎的《心靈的觸動》(Stirrings of the Soul)。

此作者的天路系列著作

天路系列由靈命日糧事工製作及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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