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撒羅尼迦前後書

作者: Sim Kay Tee

第12日


上帝創造人類成為有性別的生物——「造男造女」(創世記1章27節)。祂給人類的第一個誡命涉及一男一女之間的性行為:「要生養眾多」(創世記1章28節;參創世記2章24-25節)。在上帝稱為「甚好」的創造中,性是其中一部分。因此,照著上帝起初的心意,夫妻之間親密的性行為是好的、是聖潔的!

我們必須靠著聖靈的幫助,學習控制我們的慾望和貪念,不論是性方面或其他的事。

談到聖潔的生活,保羅吩咐我們應當「曉得怎樣用聖潔、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帖撒羅尼迦前書4章4節)。我們必須靠著聖靈的幫助,學習控制我們的慾望和貪念,不論是性方面或其他的事。保羅在歌羅西書3章5節說道:管理我們的身體必須包括採取嚴謹的行動,治死任何屬於「地上的肢體(屬世的慾望)」,包括淫亂、不潔、邪情、惡慾。

翻譯成「守著自己的身體」的希臘文,也有一層意思是「與你自己的妻子生活」或「娶一位妻子」。事實上,標準修訂版(Revised Standard Version)和好消息聖經(Good News Translation)兩個英文版本的聖經,都翻譯成「娶一位妻子」及「與你的妻子生活」。

我們在創世記3章看到亞當與夏娃墮落,在他們墮落之前,上帝為婚姻設定的目的是生育和同伴關係(創世記1章28節,2章18節)。人類墮落之後,婚姻又多了第三個目的:作為對付淫亂的預防措施。保羅告訴哥林多教會「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並且作出結論「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哥林多前書7章2、9節)。

同時,任何人想要結婚必須「曉得怎樣用聖潔、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不放縱私慾的邪情,像那不認識上帝的外邦人」(帖撒羅尼迦前書4章4-5節)。我們不可以視婚姻為滿足自己私慾邪情的手段。私慾是指性慾,沒有許下尊榮、珍惜、愛憐及敬重自己配偶的承諾;這種心態只是將自己的配偶當成滿足個人性慾的對象。

保羅列出三個動機,促使人們以聖潔及尊貴的方式愛憐婚姻中的配偶。

第一,他告誡「這一類的事,主必報應」(帖撒羅尼迦前書4章6節)。我們必須高度重視婚姻中床笫的聖潔。希伯來書13章4節闡述得十分清楚:「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上帝必要審判。」

第二,上帝親自呼召我們過聖潔的生活。聖潔是我們蒙恩得救的核心,提摩太後書1章9節強調:「上帝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以弗所書5章25-27節也宣示基督「……為教會捨己……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彼得前書1章15-16節也提醒我們應當成為聖潔,因為上帝是聖潔的。聖潔中有一個層面是性關係的純潔,這是上帝對我們所懷的旨意(帖撒羅尼迦前書4章3、7節)。

第三,住在我們心裡的聖靈必然改變我們運用身體的方式,激勵我們過一個討上帝喜悅的生活(帖撒羅尼迦前書4章8節)。哥林多前書6章19-20節強調:「……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上帝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上帝。」

保羅更進一步告誡:「所以,那棄絕的,不是棄絕人,乃是棄絕那賜聖靈給你們的上帝。」(帖撒羅尼迦前書4章8節)上帝就是如此嚴肅地看待我們性關係的純潔!


反思:

閱讀帖撒羅尼迦前書4章4-7節。保羅為性行為設定哪些準則?你如何以實際的方式來實踐這些準則?

在今天的社會背景之下,這些聖經準則代表什麼意義?針對性關係的純潔,我們如何建立並維持合乎聖經的標準,而不至於變得過分禁慾或談性色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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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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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沈啟智(Sim Kay Tee)是資深的牧師、傳道人。他在靈命日糧事工服事,擔任聖經教師、作者以及審稿者,也定期為《靈命日糧》撰稿。沈牧師非常熱愛上帝的話語,並熱衷於教導聖經。目前他擁有三位優秀的寶貝女兒以及一位孫女。

此作者的天路系列著作

天路系列由靈命日糧事工製作及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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