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拉記及尼希米記

作者: Robert M. Solomon

第55日


有一個男孩從他父親那裡得到兩枚硬幣,一枚要他奉獻給教會,另一枚要給他在聚會結束後買冰淇淋吃。在去教會的路上,男孩把玩、拋接其中一枚硬幣,結果不小心掉進了下水道,撿不回來。男孩舉目望天說:「對不起,上帝,祢的硬幣掉了!」

百姓起誓確保祭司和利未人得到充分的照顧,使他們能夠持續服事耶和華和眾人,領導會眾敬拜上帝。

我們對什一奉獻和一般奉獻的態度如何?在以色列眾民所立的約中,關於奉獻的部分有最長的書寫,為使眾人對上帝的敬拜得以興旺(尼希米記10章32-39節)。百姓承諾要從收成中取十分之一給利未人(民數記18章21節)。利未人要從所得的十分之一中,再取十分之一奉獻出來(尼希米記10章38節)「作為舉祭獻給耶和華」(民數記18章26節)。百姓起誓確保祭司和利未人得到充分的照顧,使他們能夠持續服事耶和華和眾人,領導會眾敬拜上帝。祭司和利未人所屬的利未支派與其他支派不同,他們並沒有屬於自己的田地。

此外,百姓也承諾每年捐銀一舍客勒三分之一,作為耶和華的殿所使用(尼希米記10章32節)。雖然律法書上沒有規定,但這可算為交給聖殿的稅收,使聖殿舉行的崇拜儀式可以持續。這些錢將用來購買定期獻祭用的物品和「我們上帝殿裡一切的費用」(尼希米記10章33節);約裡還提到了如何為祭壇提供所需的柴火(尼希米記10章34節);眾民也承諾要將地裡初熟的果子帶到聖殿裡,作為感謝的祭(尼希米記10章37節)。

這些奉獻的細節對我們來說似乎很遙遠。對今天的基督徒來說,我們的生活中並沒有聖殿、利未人和祭司;我們當中有許多人生活在都會環境裡,而不是農業環境。然而這些原則仍然適用,因為我們有教會、福音機構、牧師、宣教士和教會同工需要財務上的支持。我們沒有聖殿的稅收,但我們是否理應持守什一奉獻?某些教會教導說,什一奉獻的做法(舊約中的定義,參利未記27章30-33節)今天仍然適用;但另一些教會認為,新約時代的奉獻不需要那麼精確的計算(為要避免形式主義),這些教會鼓勵會眾慷慨和自我犧牲的給予,而奉獻必須是甘心樂意、真誠的(哥林多後書8章1-7節)。付出時間服事上帝的人必須得到供應(提摩太前書5章17-18節),以便使上帝的工不因缺乏資金而受阻。


反思:

為什麼在新約中,基督徒奉獻的標準高於舊約什一奉獻的標準?耶穌以什麼角度衡量我們的奉獻(馬可福音12章41-44節)?為什麼這樣的態度很重要?請反思我們自己的奉獻態度。

主耶穌教導我們:「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路加福音10章7節)。你身邊是否有需要你支持的事工或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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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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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蘇諾銘博士(Dr. Robert M. Solomon)於2000年至2012年間擔任新加坡衛理公會會督。退休後,他受邀至世界各地擔任特會講員及授課。他著書超過30本,包括《忠心到底》、《鍥而不捨的上帝》、The Race、The Conscience、The Sermon of Jesus等等。

此作者的天路系列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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