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拉記及尼希米記
作者: Robert M. Solomon有一家人逃離飽受戰爭蹂躪的國家,乘著木筏橫渡地中海,航向海的另一端尋求庇護。途中木筏沉了,幸運的是,這一家人最終獲救。然而由於他們遺失了證明身分的文件,很難說服當局自己是真的難民。
有些返回耶路撒冷的以色列人也面臨著相同的窘境。他們自稱是祭司的後裔,但卻無法證明(以斯拉記2章61-62節)。以色列的祭司是按著族譜世襲的,上帝揀選利未支派在聖殿裡事奉祂,其中亞倫和他的後裔要作祭司(民數記18章5-7節)。大約600年前,在士師的時代,有一個名叫米迦的猶太人。他造了一座神壇,並任命自己的兒子作祭司;之後又任命一個祭司族譜以外的利未人為祭司。這些行為都違反了上帝的律法(士師記17章)。
這群沒有族譜以證明身分的以色列人,可能是真的有困難。由於缺乏證據,領袖謹慎行事(以斯拉記2章62節)。所羅巴伯吩咐他們說:「不可吃至聖的物」(以斯拉記2章63節)。這些食物是聖殿裡的祭物,是留給祭司的(利未記2章3、10節)。
一個尚未證實祭司身分的人卻執行只有祭司才能行使的職分,因為人有可能自稱祭司,從以色列的獻祭制度中受惠,然而這是觸犯律法的。祭司不能承受地土,他們是藉著殿裡的祭物和什一奉獻得著供應。在一大群返鄉人潮中,一些動機不單純的人,可能利用這種機會,為自己謀取生活所需。由於當時缺乏能證明身分的記錄,惟一的辦法就是透過烏陵和土明——放在大祭司胸牌裡的石頭,以確認真相,尋求上帝的旨意(出埃及記28章29-30節)。
我們不妨花些時間,回想在新約聖經中,我們因著基督的獻祭和上帝的接納成為「聖潔的祭司」,和「君尊的祭司」(彼得前書2章5-9節)。我們不是憑著祖先的遺傳,而是倚靠我們與基督的關係。我們若與祂聯合,就可以歡歡喜喜地赴上帝的宴席,享受上帝為我們預備的聖餐,這真是上帝奇妙的恩典和憐憫。
想想當時無法提供足夠證據來證明自己祭司身分的以色列人所遭受的嚴格審查;如今在新約時代,所有的信徒都是聖潔的祭司。相形之下,二者有什麼不同(彼得前書2章4-5節)?
雖然如今信徒皆祭司,但彼得自稱為「使徒」和「長老」(彼得前書1章1節,5章1節),這表示彼得有特殊的領導和事奉職分。在人人皆祭司的教會中,是否存在屬靈領袖的位分呢?請參提摩太前書3章1-10節和提多書1章6-9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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