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師記
作者: Gary Inrig18章1節記載「但支派的人仍是尋地居住……他們還沒有在以色列支派中得地為業。」我們不可誤認為上帝未信守祂的諾言,或是約書亞在畫分地界時,把「但」支派遺漏了。約書亞記19章40-48節明白記載著,他們被分配到位於以法蓮及猶大之間的土地。然而,「但」支派不信任上帝,未將亞摩利人驅逐殆盡。結果,整個「但」族支派被迫遷徙到山區,被削弱到僅占有兩個城鎮(1章34節)。這時,「但」族有兩個選擇:其一,全支派的族人為他們的不信同心認罪悔改,奮勇與敵人爭戰,相信上帝必信守祂的諾言;或者,另尋一個當地居民遇到突襲只會束手就擒的安逸之所。
「但」族選擇以輕鬆的方式,占領一個安逸的處所——拉億,一個遠在北方、安居無慮的地方,與別人也沒有結盟、往來(7節)。既然能突擊拉億,何必大費周章出戰非利士人?「但」族好逸惡勞和他們轉而膜拜偶像有密切的關係。五個探子沒有到示羅去尋求上帝的旨意;他們到米迦的神堂,雇用了一位祭司(5、17-19節)。他們知道永生上帝要的是什麼,但是,他們卻要自創一個神——這個神可以迎合他們的生活方式,不對他們做任何要求。
為自己雕琢一個「拉億」是多麼誘人的事,遺世獨居靜謐的小島上,衣食無虞;不必關懷世上貧困之人、淡忘福音的敵人、忘懷耶穌基督對我們生命所賦予的使命。若要住在拉億,我們必須拜偶像!在新約時代,忠心不渝的基督徒絕對無法過好逸惡勞的生活。十字架的熱愛者終其一生都不會從上帝的事工中退休。你若安於做一個安居無慮、好逸惡勞的基督徒,對貧困之人及上帝的呼召漠不關心,你必然得服事一個偶像。
「但」族選擇安逸的後果是什麼?起先,諸事看似順遂。首先,我們看到「但」族的偷襲令拉億的百姓措手不及。他們放火燒了舊城,另建了一個新城。然後,「但」族在以色列北部過著安逸無憂的日子,有自己的祭司,自己的偶像神堂(27-31節)。然而,罪的後果未必立時就會顯現。歷代志上4-7章列出以色列的支派與家族時,隻字未提「但」族。或許由於「但」族的人與非利士人通婚的緣故,他們已經沒落到幾乎滅絕的地步。在啟示錄7章4-8節,「但」族未列名在十四萬四千名希伯來信徒當中。
「但」族的人沒有支取上帝賜給他們的,反倒奪取上帝沒有給他們的。過程中,他們失去一切,變得一無所有。
在現代社會中,你可能會追求哪些相當於拉億的所在或安逸的生活?
我們如何避免選擇安逸而非上帝道路的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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