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師記
作者: Gary Inrig現在,士師記談到最後一位主角,一個來自以法蓮的利未人。請留意,在這個事件及米迦的案例中,利未人是問題的主因,似乎在顯明當時宗教組織的敗壞。
這個利未人簡直卑劣無恥到了極點。他犧牲自己的妾以保全自己的性命(19章25節);當她備受凌辱之時,他竟能高枕無憂(19章26節);他完全沒有把她放在心上(19章28節);對她的死也沒有一點應有的尊重(19章29節)。基比亞人駭人聽聞的惡行固然不可視若無睹;但利未人要求公道的呼籲也顯得虛偽矯情。
以色列集結四十萬人為這樁冤屈討公道(20章1-2節),這是個創舉。士師記裡,這是整個民族首次團結一致,可惜,他們對付的卻是自家人。以色列有史以來迫切需要上帝指引的程度,莫此為甚。但是,嗜血的慾念沖昏了他們的頭腦。為什麼便雅憫族沒有受邀參加集結(20章3節)?為什麼便雅憫族被要求帶頭處罰在基比亞的族人?為什麼沒有尋求其他證人的確證(20章4-5節)?
以色列人行他們自己眼中看為對的事情,不尋求上帝的旨意,立刻決定採取軍事行動,完全沒有想到先尋求法律的解決途徑(20章8-11節)。報復的心思驅使他們匆促莽撞地作出回應,未權衡情勢,仔細斟酌。而便雅憫人不但拒絕懲處兇犯,更甘願以自己的性命護衛他們(20章13-14節)。
當這場內戰的結果對以色列人不利時(20章21、25節),他們終於祈求上帝指引,但他們求問的不是「是否該發動戰爭」,因為,他們已經有答案了。直到四萬人喪生之後,以色列人才誠心尋求上帝的旨意(20章26-28節),使得便雅憫族只剩六百人。諷刺的是,拒絕對迦南人發動聖戰的百姓,對自己的族人卻趕盡殺絕,下手毫不留情。
我們所處的世代正有一重濃厚的迷霧籠罩整個社會,舊的道德標竿已經被徹底毀掉,似乎再也沒有人能分辨是非。「照自己的準則生活,做自己眼中看為對的事」非常誘人。離了上帝,人人都可胡作非為,解決之道就是接受一個「能見我們所不能見、能知我們所不能知」的人來帶領我們。上帝的道賜下偉大的應許:我們若委身做上帝眼中看為對的事,祂必引導我們安全地衝出重重迷霧。
我們會受到怎樣的試探,以致我們不尋求上帝的帶領,做我們自以為對的事?
針對一個被廣為接受的規條或社會規範,我們如何分辨它是否符合上帝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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