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拉記及尼希米記
作者: Robert M. Solomon上帝會不會使用異教的王,來完成祂的工作呢?根據今天的經文,答案是肯定的。
以斯拉歸回時,手中握有王的諭旨(以斯拉記7章11節)。諭旨直接指名寫給以斯拉,允准所有猶太祭司和利未人跟隨以斯拉回國(以斯拉記7章13節);還要以斯拉根據摩西律法察問猶大和耶路撒冷的景況(以斯拉記7章14節);使百姓理解和遵行律法;讓百姓在聖殿以合宜的方式敬拜上帝;並依照法律建立一套司法制度。
以斯拉並非空手而回,他從王的府庫裡得到金銀(以斯拉記7章15節)。他也被王授權,可以從巴比倫省收取供物,並從百姓那裡得著甘心樂意獻上的禮物(以斯拉記7章16節)。這些金銀都要用來支付耶路撒冷聖殿中的各樣祭禮(以斯拉記7章17節)。剩下的錢由以斯拉和領袖們按上帝的旨意使用(以斯拉記7章18節)。此外,以斯拉還有權向各省的官員索要所需的物資(以斯拉記7章21-24節;這部分是寫給幼發拉底河西庫官的信)。但他不可向祭司、利未人和在聖殿當差的人收稅(以斯拉記7章24節)。
以斯拉得到充分的供應,使聖殿的敬拜不受任何攔阻。王留心確認上帝的吩咐,交由猶太人「詳細」地辦理(以斯拉記7章23節)。亞達薛西王如此大費周章的原因十分清楚:「為何使(上帝的)忿怒臨到王和王眾子的國呢?」(以斯拉記7章23節)這也是塞魯士王和其他波斯王的動機;他們為了自己的福祉,都曾試圖安撫當地的神靈;但上帝使用王的私心,來完成祂永恆的目的。以斯拉意識到這一點,將亞達薛西王的善意,歸榮耀於上帝在王心中的工作(以斯拉記7章27-28節)。誠如經文說:「王的心在耶和華手中,好像隴溝的水隨意流轉」(箴言21章1節)。
以斯拉也被授權,建立一套司法制度,根據摩西律法執行審判,懲治違法的人(以斯拉記7章25-26節);他也要教導百姓律法(25節)。以斯拉明白上帝的手幫助他,因此受到極大的鼓勵(以斯拉記7章28節)。
我們生活中有許多事情,像是:旅行簽證、貸款、獎學金和求職申請,可能都是由不信主的權柄裁定的。我們要記得上帝是一切的主宰,祂也有否決權。上帝可以使用不信主的權柄,來實現祂在我們生命中的旨意,我們切不可忘記禱告。我們最終可能會驚嘆,上帝竟能如此回應我們的禱告,遠超過我們的想像。
當事情進展順利,並得到眾人的喜愛與肯定時,你認為是誰在動工?這樣的經歷如何激勵你全然順服上帝?
在王的諭旨中強調要以合宜的方式敬拜上帝,並要建立符合律法的司法制度。你如何評估自己是否用合宜的方式敬拜上帝?是否順服祂?是否也幫助他人如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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