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

作者: Robert M. Solomon

第22日


作者一再強調,耶穌身為我們的大祭司,其獨特性遠遠超越了所有按照摩西律法所設立的以色列祭司及大祭司。他強調利未子孫的祭司職分在以色列人的崇拜中固然有其作用,但仍是不足夠的。利未祭司制度並不完全,「倘若藉這職任能得完全,又何用另外興起一位祭司」(11節)。耶穌的祭司職分是必要的,因為祂要成為以色列及全世界的完美大祭司。耶穌並不屬於亞倫的等次,因為祂並非屬於祭司譜系,而是屬於麥基洗德的等次(11節)。

耶穌的祭司職分是必要的,因為祂要成為以色列及全世界的完美大祭司。

耶穌出自於猶大支派(14節)。祭司從不出於這個支派(13節),而從大衛開始,君王都出自猶大支派。麥基洗德是君王也是祭司,同樣地,耶穌也同時具備君王及祭司的身分,並且是最完美的君王與祭司。神祕撒冷王麥基洗德祭司預表了耶穌的祭司職分。因此,亞伯拉罕(以及所有由他而出的利未祭司)其實是臣服在主耶穌這位完全的君王祭司面前。事實上,耶穌是在執行新的、永恆的,以祂為中心的祭司職分。這就足以回應那些難以接受耶穌的祭司職分的人(因為祂不是亞倫的後裔)。作者指出耶穌的祭司職分是確實有效的,因為它屬於不同的等次。實際上,正因為這樣,它比亞倫子孫的祭司職分更崇高。

既然有了主耶穌這位永恆的祭司,就不再需要舊有的利未祭司制度了(12節),因為已經被按照麥基洗德等次成為祭司的耶穌超越了。同樣地,過去以色列人需要按照舊約的摩西律法,透過利未人祭司進行獻祭儀式,以便為悔改的人尋求上帝的饒恕,現在也不再需要了。舊的祭司制度及律法無法達到完全的地步,然而,它們預表了那要來的基督,惟有基督能達到完全,因為祂是完美的大祭司、新約的主。「在設立利未祭司制度以及律法之前,主耶穌那屬於麥基洗德等次的祭司職分早就已經存在上帝心中」。30律法與祭司制度不過是「影兒」,基督才是實體,祂的祭司職分具有無限深遠的意義。31

30 參司德曼所著的 Hebrews, p. 83。

31 參顧東所著的 An Unshakeable Kingdom, p. 119。


反思:

在哪些方面,基督徒可能只依靠敬拜方式和屬靈操練來使靈命成長,而沒有信靠耶穌?我們要如何確保自己倚靠基督供應我們生命中的一切所需呢?

為什麼耶穌既是大祭司也是大君王?這對於祂在你生命中的工作有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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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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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蘇諾銘博士(Dr. Robert M. Solomon)於2000年至2012年間擔任新加坡衛理公會會督。退休後,他受邀至世界各地擔任特會講員及授課。他著書超過30本,包括《忠心到底》、《鍥而不捨的上帝》、The Race、The Conscience、The Sermon of Jesus等等。

此作者的天路系列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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