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

作者: Robert M. Solomon

第26日


耶穌是上帝所應許和設立的獨一大祭司,祂將永遠謹守自己的職分。再者,祂的獻祭是遠比幾個世紀以來利未祭司所獻上的還要更好的:祂「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27節)。為了替我們贖罪,祂犧牲了自己,確保我們的罪得到赦免。希伯來書的作者提及利未祭司所獻的祭必須每日重複(27節),因為他們無法根除罪惡的問題。罪惡就像慢性病症,必須每日服用處方藥物,也就是每天在聖殿獻祭,來暫時抑制症狀。由於人們無法看出上帝的真正目的是要解決罪的問題,許多人到最後僅僅將獻祭視為一種儀式。因此,有時候我們會從聖經看到上帝似乎刻意降低每日獻祭的重要性——「耶和華說:你們所獻的許多祭物與我何益呢?公綿羊的燔祭和肥畜的脂油,我已經夠了;公牛的血,羊羔的血,公山羊的血,我都不喜悅。」(以賽亞書1章11節)「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撒母耳記上15章22節)

當耶穌「將自己獻上」當作完美的祭物時,就使其他的獻祭成為多餘、不必要的。

過去所有祭司們的獻祭都指向那絕對、獨一、真正有效,能解決人類罪性的耶穌,「一次而永遠地滿足了獻祭的要求」。35當耶穌「將自己獻上」當作完美的祭物時,就使其他的獻祭成為多餘、不必要的。上帝的羔羊為我們的罪被宰殺,之後再也沒有宰殺其他羔羊的必要。祂的犧牲是對付我們罪惡光景的最佳「藥物」及「療法」。如此一來,耶穌正是我們所需要的大祭司(26節,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

祂是「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26節),不像利未祭司在為他人的罪獻祭之前,還必須先為自己的罪來獻祭(27節)。這些祭司都是「軟弱的人」,但耶穌乃是依據麥基洗德的等次,照著上帝誓約所立的完美的大祭司,無人能與祂相比(28節)。

35 參許偉立所著的 Commentary on Hebrews, p. 278。


反思:

為什麼希伯來書說利未祭司所獻的祭物,無法使我們得赦免或挪去我們的罪呢?提示:耶穌是「聖潔、無邪惡、無玷污……將自己獻上」(26-27節)。花些時間在禱告中感謝耶穌,因為「祂是愛我,為我捨己」(加拉太書2章20節)。

耶穌完全及完美的獻祭對你個人有什麼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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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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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蘇諾銘博士(Dr. Robert M. Solomon)於2000年至2012年間擔任新加坡衛理公會會督。退休後,他受邀至世界各地擔任特會講員及授課。他著書超過40本,包括《忠心到底》、《鍥而不捨的上帝》、《人生是一場賽跑》、The Conscience、The Sermon of Jesus等等。

此作者的天路系列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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