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
作者: Robert M. Solomon13章7-8節談到過去的領袖,而這段經文討論的是目前仍在事奉的人。信徒應該以什麼樣的態度來對待這些教會的屬靈領袖?在這裡作者鼓勵讀者「要依從那些引導你們的,且要順服」(17節)。然而,這並不代表屬靈領袖可以濫用職權(參馬可福音10章42-43節;哥林多後書1章24節;彼得前書5章3節;約翰三書1章9-10節)。耶穌所倡導的是僕人式的領導模式。耶穌「知道父已將萬有交在祂手裡」(約翰福音13章3節),就用雙手為門徒洗腳。權柄是被用來服事的,注意這權柄並非與生俱來,而是由主所賜予的。這也是為什麼在這樣的關係中我們要順服屬靈領袖「如同順服主」(參以弗所書5章22節,6章1、5節)。拒絕順服擁有屬靈權柄的人,就等於不順服、不尊榮上帝,因祂才是他們(及我們)「將來交帳的」對象(17節)。在現代強調獨立、平等、自我主權的文化中,順服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我們應當尊重上帝所指派的屬靈領袖,這不只是為了尊榮上帝,也是為了要使這些領袖以服事為樂,而不是把服事看作痛苦的重擔(17節)。作者指出不順服對於教會一點助益都沒有,尊敬並且服從那些以無愧的良心服事上帝,「願意凡事按正道而行」(18節)的教會領袖是合宜的。以悖逆的態度對待我們的屬靈領袖以致他們灰心,就像以色列人為難摩西一樣(出埃及記5章20-22節,16章2節,17章2節;民數記14章1-4節,20章3節),是不應當的。
我們不應當為難屬靈領袖們,而是要常常為他們禱告(18節)。56作者要求讀者為他本人代禱(19節),保羅也曾經提出類似的要求(以弗所書6章19節;歌羅西書4章3節;帖撒羅尼迦前書5章25節;帖撒羅尼迦後書3章1節)。我們必須為教會的領袖代禱,因為他們經常在服事中遭遇強烈的屬靈爭戰,即面對撒但和世人的攻擊,以及自我的軟弱(參羅馬書15章30節)。因此,對於這些領袖們來說,我們的代禱是至關重要的。
56 參莫理斯所著的 Hebrews, p. 153。
基督徒應該如何順服及聽從屬靈領袖的帶領?如何避免「盲目順從」及「拒絕順服」這兩個極端?評估你自己在這方面的態度及行為。
列出你生命中屬靈領袖的名字。有什麼是你可以為他們代禱的?告訴他們你在為他們禱告對他們有什麼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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