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
作者: Robert M. Solomon主耶穌流出寶血使我們能得到赦免並成全了新約。在希臘文裡,這個「約」的意思等同於遺囑。39遺囑必須要等到立遺囑的人死亡才會生效(16-17節,新譯本)。舊約時代的動物獻祭只是暫時的,那只是「一次獻上」的真實祭物(上帝的羔羊)來到之前的暫時替代品。在新約裡,耶穌既是立下遺囑的人,也是遺囑的執行者——祂為我們受死,勝過死亡,從死裡復活,使新約開始在我們的生命中生效。
摩西向上帝的子民頒布律法之後,他將牛犢的血灑在卷軸上(裡面記載上帝的約和律法)及眾民的身上。他稱這血為「立約的憑據」(希伯來書9章20節;參出埃及記24章8節)。他同時也將血灑在會幕及各樣器皿上(21節,新譯本)。這麼做的原因是「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22節)。
同樣的原則也適用在耶穌身上。靠著祂的血我們的罪得以被洗淨。祂「受死贖了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15節)。藉著祂的死,我們得蒙上帝的赦免,並且免受罪惡的刑罰,因為祂已經代替我們受了刑罰。祂的死讓新約得以生效:「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馬太福音26章28節)。但耶穌也是遺囑的執行者,祂從死裡復活,如今在天上統管世界,為我們的生命帶來新約的祝福。我們因此能夠「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15節)。
39 參許偉立所著的 Commentary on Hebrews, p. 369。
耶穌如何成為「新約的中保」(15節)?為什麼祂既是立遺囑的人又是遺囑的執行者?這如何應用在你的生活中?
思想耶穌寶血對你的意義。你如何藉著基督的死得到上帝的赦免,又如何藉著祂的生命得到上帝豐盛的賜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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