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
作者: Robert M. Solomon上帝透過舊約的先知告訴我們,「公牛的血、羊羔的血、公山羊的血,我都不喜悅」(以賽亞書1章11節)。雖然上帝藉著摩西設立了以色列人聖殿的獻祭禮儀,但是如果他們不以正確的態度去順服和敬拜上帝的話,他們的獻祭就不蒙上帝的喜悅(8節)。這些獻祭禮儀只是暫時的方法,其目的是要提醒猶太人關於罪的嚴重性,以及必須流血捨命,罪才能得到赦免。但是,祭牲的血並不足以完成這任務。猶太人歷史上祭牲所流下的鮮血,其實都指向主耶穌在耶路撒冷和聖殿外所流的寶血。
雖然耶穌降世為人,但實際上祂是與上帝同等的,因此祂的寶血大有功效,具有永恆的價值與能力,使人的罪得赦免。因著耶穌基督的身分以及獻祭的方式,祂的獻祭是獨一無二的。
猶太人持守律法的方式是順服。但他們(我們也一樣)都失敗了,所以才需要聖殿的獻祭儀式。耶穌是無罪的,因為祂完全順服天父的旨意。作者引用《七十士譯本》的詩篇40篇6-8節,這幾節經文可以直接應用在基督的身上(5-7節)。這裡再次強調上帝並不滿意聖殿的祭物和禮物(8節),所以祂藉著聖子耶穌基督道成肉身,降世為人。作者接著在8-10節說明這段話的重要性。
耶穌基督的獻祭(10節)是大有果效的,並且滿足了上帝的要求,因為這是出自祂完全順服、甘願捨己的大愛。「上帝啊,我來了,為要照祢的旨意行」,如此的委身惟獨適用於耶穌基督身上(7、9節)。在耶穌的事工當中,祂常常提及這一點(約翰福音5章30節,6章38節,8章29節)。在客西馬尼園,耶穌對天父說「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祢的意思」(馬太福音26章39節)。祂願意在十字架上「存心順服以至於死」(腓立比書2章8節),這成為早期教會讚美及敬拜的主題。藉著耶穌一次獻上祂的身體,我們「就得以成聖」(10節,這個行動是持續產生果效的;參10章14節)。沒有任何獻祭能帶來如此強大的力量與果效。
思想以賽亞書1章11節、撒母耳記上15章22節,以及希伯來書9章13-14節。為什麼基督的死是完全的順服與最完美的獻祭?這與聖殿中的獻祭有何不同?為什麼先前的聖殿獻祭就此被廢除了(9節)?
你認為「得以成聖」(10節)是什麼意思?每當我們犯罪時,耶穌的獻祭會帶來什麼果效(約翰一書1章9節)?你如何愈來愈像基督,在思想言行上成為聖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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