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作者: Ajith Fernando

第16日


十誡中除了四條與上帝相關的誡命,其餘六條則與身邊的人有關。首先是「孝敬父母」(16節)。「孝敬」——英文聖經中的honor,其概念是給予父母應有的尊重,這裡的地位指的是他們身為父母的身分。之後,摩西更宣布不孝敬父母會受到的咒詛(27章16節)。新約聖經五次引述這條誡命,證明其重要性(馬太福音15章4節;馬可福音7章10節、10章19節;路加福音18章20節;以弗所書6章1-3節)。那我們該如何孝敬父母呢?

每當父母說了或做了一些我們不喜歡的事,就很容易激怒我們,雖然如此,我們仍然要尊敬他們。

首先,孝敬父母意味著我們應當順服他們。保羅婉轉地表示兒女「要在主裡聽從父母」(以弗所書6章1節)來解釋這條誡命。「在主裡」一詞,暗指這順服是靠著基督順服,同時也是順服基督。或許有些時候,尤其是婚後,若父母的命令看起來違背了上帝旨意,我們就不會照父母的命令去行(參馬太福音10章34-39節)。儘管我們不按他們的命令去做,也要永遠孝敬他們。

其次,孝敬父母意味著我們應當尊敬他們(利未記19章3節)。每當父母說了或做了一些我們不喜歡的事,就很容易激怒我們,雖然如此,我們仍然要尊敬他們。

第三,孝敬父母意味著我們要照顧他們的晚年。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背負救贖世界這強烈且痛苦的重責時,仍花時間安排照料母親的事(約翰福音19章25-27節)。保羅說:「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提摩太前書5章8節)

在現代社會中,孝親敬老的觀念已逐漸淡化,所以基督徒必須小心,避免被這股潮流牽引。為人父母者也需自問,因工作緣故而長期與年幼子女聚少離多,是否為明智之舉。父母長期缺席,兒女就更難培養孝敬的心。

孝敬父母的人得著的賞賜,就是:「使你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地上得以長久」(16節)。對我們來說,這意味著孝敬父母的孩子將得著上帝豐盛的賜福。如同以色列人認為長壽是上帝的賜福,在這個世代,上帝的賜福就是富足的生命,即祂不僅會帶領我們,供應我們一切所需,最終更要使我們得著永恆的福樂。


反思:

基督徒對待父母的方式,與社會普遍的價值觀應有何不同?

當你無法遵行父母的命令,卻又必須尊重他們時,該如何從中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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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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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費南度(Ajith Fernando)是斯里蘭卡基督教青年歸主協會(Youth For Christ)的教學總監。他曾經擔任該事工的總幹事長達35年。他和妻子芮倫(Nelun)活躍於教會的事工,主要的服事對象為都市的貧民。 費南度的服事包括督導年輕教牧同工及輔導基督教工作者。他已撰寫超過20本書,被譯成24種語言出版。他和妻子目前居住在可倫坡(Colombo)。

此作者的天路系列著作

天路系列由靈命日糧事工製作及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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