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作者: Ajith Fernando最近,人們有了新的體悟:若我們想要擁有健康、有秩序的社會,就必須要有禮貌,守禮儀。若人們想要生活和諧,就必須對別人的需求和顧慮敏感一些。有禮貌的定義就是「關懷和尊重他人」。1-12節列出幾項維持社會和諧健康的規條。
1-4節談到幫助遺失了物品或面對困難的鄰居。「不可佯為不見」(1、3-4節),指的是不回應他人的需求,其字面意思為「隱藏」。多數人碰到需要幫助的人,直覺反應就是離開現場,就像好撒馬利亞人的比喻中,那位祭司和利未人所做的一樣(路加福音10章31-32節)。上帝的子民不可這麼做!我們反對「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的說法。
5節禁止「異性裝扮」。在此,有兩個希伯來詞彙都譯為「衣服」,但這兩個詞合在一起,不只表示衣服,還包含任何男性或女性的飾品。異裝可能是異教廟宇儀式的一部分,同時也用來滿足情感或性需求(可能是同性的性行為)。「上帝所憎惡的」這句話表示我們必須嚴正看待現代人模糊了上帝所賦予的性別劃分一事(參創世記1章27節),一些人將此誤解為性別平等的表現。
6-7節吩咐人發現鳥巢時不能取走母鳥,只能取走幼鳥。這條律法是為了保育可作為食物的鳥類。這再次提醒我們,取用自然資源時,必須為了後世子孫的益處負責(參20章19-20節)。敬虔的態度必須擴及我們與一切受造萬物的互動。
8節則是建築規範。中東地區的房屋,屋頂都是平的,夏季的時候人們可在上面睡覺,或進行其他各種活動(參使徒行傳10章9-20節)。屋主很清楚屋頂的邊界,但訪客未必知道。因此,為了訪客的安全,屋主必須「在房上的四圍安欄杆」(22章8節)。上帝的百姓絕不能涉入任何危害他人安全的情況。在現代,村裡的水井沒有加設護欄,也會造成類似的危險。此外,放任車子排放有毒廢氣,也違反了這條律法的精神。
9-11節禁止將不同事物混在一起,例如田間的動植物,或是不同材質的布料。這可能是要避免將潔淨與不潔的東西混雜,或是出於這些東西混用效果並不好這類務實的理由。
最後,12節則指示人們在外衣下擺加上繸子,以提醒人遵行上帝的律法(民數記15章38-40節)。這些繸子提醒人們遵行上帝的話語,與6章8-9節所列出的輔助工具相類似。
今日的社會需要恢復哪些方面的禮儀?
你可以使用哪些輔助工具,幫助自己遵行上帝的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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