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作者: Ajith Fernando

第47日


我們經常將司法制度想像為一套僵化的系統,用同樣的方式對待每個人,而不考慮個別情況。但這絕非我們在聖經裡看到的司法體制。

我們本是不配之人,卻蒙恩得救,就應當幫助其他人。

今日經文中提到的許多律法,都與保障弱勢有關。在那個年代,只要丈夫不喜歡妻子,就能輕易拋棄她們。但上帝的律法藉著法律文件——「休書」來保障妻子(1節)。不僅如此,假若妻子的第二段婚姻結束,她的第一任丈夫也不能再將她娶回去,因為她「已經被玷污了」(4節,現中修訂版),意思就是,她在儀式上已與他毫無瓜葛。這些律法是為了強迫男人在離婚前認真思考離婚的後果。

男人也不能在新婚第一年上戰場或辦理其他公務。他的首要任務就是要「使他所娶的妻快活」(5節)。這對今日那些積極經營事業,結婚沒幾年就冷落妻子的男人來說,是個很好的提醒。敬虔的丈夫會盡心使妻子幸福。

律法也避免窮人遭受虐待,尤其是他們得靠借錢度日的時候。債主不可取走他們的磨石為抵押品,因為沒有磨石,窮人就無法做餅(6節)。如果債主拿窮人的外衣當抵押品,每天夜晚都須歸還,讓借方可以保暖(12-13節)。債主也不能進入借方家中,當他家人的面強行取走抵押品,必須維護借方的尊嚴(10-11節)。

還有一條律法,提到任何拐賣他人為奴隸的人必被治死(7節)。那個年代,弱勢的人會被綁架,賣為奴隸,就像今日有一些極度窮困的人,會被人口販子私下拐騙賣掉。對此判處死刑是為了起嚇阻作用,保護弱勢的人不被綁架。

最後,律法也照顧窮人的日常所需。雇主必須給窮苦的勞工發日薪,不可給週薪或月薪,因為窮人可能沒有積蓄能撐過這段日子。窮人沒辦法發聲爭取自己的權益,若雇主無視窮人的需求,以為沒人會發現,摩西警告他們,窮人可以「求告耶和華」(14-15節)。上帝必會定這些惡意欠薪的雇主為「有罪」(14-15節)。

律法也吩咐農人收割莊稼時不可回頭拾取掉落的。這些遺落下來的,要留給窮人去撿拾(19-21節)。以色列人對於團體中的窮人抱持這樣的憐憫之心,理由很清楚:他們也曾經窮困,在埃及為奴(22節),但上帝供應扶持他們。上帝的百姓不能像今日那些脫離貧窮的人一樣,無視其他窮人,再也不回去他們成長的社區。我們本是不配之人,卻蒙恩得救,就應當幫助其他人。

這一章清楚地教導我們:追隨上帝的人都必須認真地委身,去照顧有需要的人。


反思:

今日女性的權益如何被剝削?你該如何避免這些事發生?

你可以向哪些有需要的人施予援助?你可以如何幫助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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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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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費南度(Ajith Fernando)是斯里蘭卡基督教青年歸主協會(Youth For Christ)的教學總監。他曾經擔任該事工的總幹事長達35年。他和妻子芮倫(Nelun)活躍於教會的事工,主要的服事對象為都市的貧民。 費南度的服事包括督導年輕教牧同工及輔導基督教工作者。他已撰寫超過20本書,被譯成24種語言出版。他和妻子目前居住在可倫坡(Colombo)。

此作者的天路系列著作

天路系列由靈命日糧事工製作及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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