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作者: Ajith Fernando「在我死以前一定要詛咒他!」這是我一位朋友發的誓,要詛咒一個傷害過他的人。許多亞洲人對詛咒的想像,常是心懷苦毒的人所發出的忿怒,為了自己曾遭冒犯的事,一心報復,或是利用巫術、祭壇下惡毒的咒語或符咒。11-26節所提到的儀式卻大不相同。
咒詛儀式要在百姓過約旦河後,於示劍城兩端對望的兩座山上進行。六個支派要站在肥沃的基利心山上為百姓祝福。另外六個支派,要在乾旱、荒蕪的以巴路山上宣布咒詛。
在每一個咒詛的結尾,「百姓都要說:『阿們!』」共重複了12次,以表明他們嚴肅地看待這個宣告。阿們的意思是「真的」或「但願如此」。今日,我們經常在宣告祝福或承諾之後用「阿們」回應。但在這段經文中,「阿們」是用來肯定這些咒詛或惡事必降在罪人身上。
這一連串會招致咒詛的罪,包含生活的各個面向:我們與上帝的關係(15節)、與家庭的關係(16節)、與鄰居的關係(17節)、照顧殘疾的人(18節)、社會正義(19節)、性道德(20-23節)、犯罪行為(24-25節)和個人遵行律法的承諾(26節)。這份清單顯示了正直的生命,不僅限於個人的私生活,還包括我們在人際關係、整個社會與屬靈領域上如何待人處事。
今日,我們可以咒詛別人嗎?首先,我們要知道惟有上帝可以咒詛人(28章20節)。人們「宣布咒詛」(27章13節),意味著他們宣告那些犯了罪的人將會受苦。其次,上帝的百姓宣布咒詛,是出於榮耀上帝的承諾。若上帝不懲罰犯罪的人,就無法維持盟約的完整性,祂的公義將會遭到譏誚。當耶穌因我們的罪擔當刑罰,「為我們受了咒詛」(加拉太書3章13節),上帝的榮耀就得以顯明。
第三,宣布咒詛終究是愛的舉動。若有人警告作惡的人危險將臨到他們,就有可能領他們悔改(以西結書3章16-21節)。第四,宣布咒詛能鼓勵義人堅持不懈地順服上帝,即使惡人看起來比自己更加興旺(詩篇73篇)。第五,公開宣告祝福和咒詛,能幫助整個群體在行為準則上達成共識。在如古時以色列人這樣高度團結的群體文化中,這一點能鼓舞全體百姓同走敬虔的道路。
今日,我們也必須警戒他人犯罪的後果。
今日,我們該如何警惕自己和他人犯罪的後果?
你要如何對「罪」有更深一層的認識,好讓自己能夠在私下、人際關係、整個社會,以及屬靈領域中,活出正直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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