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作者: Ajith Fernando在這個鼓勵「正向思考」的時代,人人都傾向忽略不愉快的事物,只專注在那些令人開心的事物上。有位朋友曾說:「我不相信地獄,因為那與我相信的上帝相牴觸。」他只喜歡思想上帝的慈愛,然後刻意無視聖經中關於上帝的管教和審判的部分。
但是無視這些「不討喜」的事,無損於它們是真理的事實。申命記清楚載明,遵行上帝所有命令的人會蒙福(1節),不順服的人則會受咒詛(15節)。或許因為人們都傾向無視「不討喜」的事,只看讓自己愉快的事,因此忽略了有關上帝的管教和審判的教導,而容易陷入罪惡和咒詛之中。
咒詛會臨到悖逆者的整個生命(16-18節),如同19節所說的:「你出也受咒詛,入也受咒詛。」(19節)順服的百姓其生命的各方面都蒙上帝賜福(3-6節);相對地,悖逆的百姓其整個生命都陷入咒詛之中,無可倖免。
這些咒詛導致以色列人的家園被毀,最終被流放至異邦(32-37、64-68節)。在申命記之後記載以色列歷史的書卷中,我們可以看見這些祝福和咒詛都應驗在以色列人身上。不幸的是,以色列人數百年來公然悖逆上帝,最終的咒詛就是百姓被擄到巴比倫(歷代志上9章1節)。
聖經強調上帝執行刑罰,「先前耶和華怎樣喜悅善待你們,使你們眾多,也要照樣喜悅毀滅你們,使你們滅亡」(63節)。這些話並非在說上帝是虐待狂,享受毀滅百姓的感覺。聖經在其他地方告訴我們,處罰百姓對上帝而言是很痛苦的(何西阿書11章8節;以西結書18章32節;彼得後書3章9節)。這段經文要說的是上帝喜愛做正確、公義的事。刑罰罪人是公義的,而行公義使上帝喜悅,即使這麼做也同時會傷祂的心。
這段經文中的許多經節都明確指出,藉著咒詛執行審判是上帝的屬性之一。反覆出現的「耶和華必……」這句話(20、25、28、36節),顯示是上帝親自執行這些刑罰。但從第二世紀開始,基督徒就試圖摒除上帝本質中的忿怒。西元二世紀被貶為異端的馬吉安(Marcion),便說舊約聖經中那位講究律法、暴力、有仇必報的上帝,與新約中那位赦罪和施行拯救的上帝截然不同。也有人說,上帝已不再像28章所形容的那樣行事了。
然而,新約聖經仍清楚顯示,忿怒是上帝的本質之一(參羅馬書1章18節,3章5-6節;希伯來書10章26-31節)。若我們不如實地讓眾人了解上帝本質中的這一面,就辜負了我們這一代人。祂的忿怒甚至可被視為祂的慈愛的一體兩面。若上帝不因我們的罪發怒,就表示我們對祂來說根本微不足道,我們怎樣行事為人都無關緊要。其實,上帝非常看重我們的行事為人,祂因人的罪而發出的義怒,顯明了祂對我們深切的愛!
閱讀加拉太書6章7節與哥林多後書5章10節。哪些罪的咒詛,在今日仍然適用?
記住「忿怒是上帝的本質之一」,如何激勵你順服主,並遵行祂的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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