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
作者: David Cook當聽到耶穌要離開他們,彼得誓言會為耶穌捨命。但是,耶穌卻告訴他,在黎明之前彼得會三次不認祂(13章37-38節)。
18章是最黑暗的時刻,耶穌遭到背叛、被逮捕、被嘲弄、被鞭打、被遺棄,最後被釘在十字架上。耶穌先後被亞那和彼拉多審問;而彼得則是在大祭司的院子裡連續被看門的使女(17節)、院子裡面的一個人(25節)及大祭司的僕人(26節)質問:
一向高調支持耶穌的人,卻在這裡連續三次否認跟祂有任何關聯。耶穌早就知道這事將會發生在祂最親近的三位門徒(其中兩位是雅各及約翰)中的彼得身上。
另一位門徒(學者相信應該是約翰)幫助彼得進到大祭司的院子,他自己肯定更早被認出是耶穌的門徒。所以彼得為什麼會這樣回應呢?也許他覺得有罪惡感,因為稍早他才砍下大祭司僕人的耳朵(18章10節),所以他在進門時才說謊。如同神學家卡森教授的觀察:「人一旦開始否認耶穌,就會容易一再否認祂,且會愈加猛烈。」14
這樣的事情在我們現今的環境中再熟悉不過了,儘管信誓旦旦,但我們卻經常無法實現承諾。傳道書包含了這樣的智慧語句:「你在上帝面前不可冒失開口,也不可心急發言;因為上帝在天上,你在地下,所以你的言語要寡少。」(傳道書5章2節)我們應當謹慎,因為我們會在許下承諾時抱著自我滿足的心態——實際上卻能力不足。然而主耶穌對不承認主的彼得三次提問,顯明了祂的恩典(21章15-17節),這意味著不管我們有多麼失敗,都可以在好牧人耶穌的豐盛恩典中得著重建。
加拿大的米爾恩牧師(Bruce Milne)寫道:「耶穌受審判時堅定地承認自己是上帝的兒子,彼得卻可悲地連連不認主」。15聖經學者布瑞蒙牧師(Raymond Brown)也同意,他提到「約翰建構了一個明顯的對比,面對審問,耶穌沒有否認任何事;而彼得則否認了一切。」16
主我屬祢,永遠穩當,受祢分別做聖工,
在我心裡供我蓋印,我就屬祢永無盡。
——伯頓(John Burton)
14 參卡森所著的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ohn, 583。
15 參米爾恩所著的 The Message of John (London: SPCK Publishing, 2014)。
16 參布雷蒙所著的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ohn: Introduction, Translation,and Notes (Garden City, NY: Doubleday, 1966, 2:8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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