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

作者: Robert M. Solomon

第34日


任何人給門徒(「你們」,41節)一杯水,他就會得到獎賞。但任何人「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將會受到嚴格的懲罰(42節)。這裡的「小子」指的是門徒以及所有跟隨耶穌的人。這時,前一個故事的小孩子(36-37節)可能也還在現場。任何將這些軟弱的門徒、和小孩子一樣的信徒、以及其他剛信主的人帶進歧途的人有禍了。

每個肢體都必須分別為聖歸於上帝,與其臣服於誘惑最後永遠沉淪,不如為了將來的榮耀犧牲暫時的享樂。

倒不如把大磨石(這裡的大磨石是以驢子推動磨碎穀物的,有別於一般廚房使用的較小型磨石)拴在這些人的頸項上,扔在海裡(42節)。這當然會造成死亡,但被扔進地獄將會是更慘的經驗。

耶穌接著將門徒的注意力從賞賜轉向犧牲。寧可除掉讓你跌倒的一隻手、一隻腳或一隻眼睛,都強過整個人下到地獄去(43-47節)。這裡砍下手腳甚至挖下眼睛的強烈宣言不能只看字面上的意義,因為就算少了一隻手、一隻腳或一隻眼睛,如果罪的根源不除,人還是會繼續犯罪。這裡強調的是克己的必要性,即不要將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羅馬書6章13節)。

人必須阻絕犯罪肢體的犯罪傾向,針對犯罪肢體的解藥就是將全人獻給上帝(羅馬書6章13節)當作活祭(羅馬書12章1節)。每個肢體都必須分別為聖歸於上帝,與其臣服於誘惑最後永遠沉淪,不如為了將來的榮耀犧牲暫時的享樂。

耶穌接著引用以賽亞書66章24節(以賽亞書最後一句話)來描述地獄(48節),這個隱喻強調地獄的永刑。接著耶穌說:「必用火當鹽醃各人」(49節)。在舊約,鹽會被加在祭物上(利未記2章13節)。火代表我們的信心被煉淨(參彼得前書1章7節),鹽則可能代表在苦難及逼迫中所面對的試煉及考驗。苦難是成為門徒必要的功課,使我們成為聖潔,而我們必須願意做出任何犧牲,甚至是犧牲我們的生命,以便能夠對主忠心到底。我們必須保持鹽的味道(50節),才能為自己及他人帶來平安、和睦。


反思:

閱讀馬太福音23章15節,剛信主的人為什麼容易隨波逐流?現在是否仍是如此?你應該如何防止此事?

你如何把自己的每一個肢體及生命分別為聖歸於耶穌?面對罪惡的誘惑,你如何克己以避免自己陷入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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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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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蘇諾銘博士(Dr. Robert M. Solomon)於2000年至2012年間擔任新加坡衛理公會會督。退休後,他受邀至世界各地擔任特會講員及授課。他著書超過30本,包括《忠心到底》、《鍥而不捨的上帝》、The Race、The Conscience、The Sermon of Jesus等等。

此作者的天路系列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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