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
作者: Robert M. Solomon我們在前兩段的經文中,看到耶穌對大自然及污鬼所行使的權柄。這段經文則是展現祂對疾病及死亡的權柄。
兩個人來到耶穌的腳前跪拜:管會堂的睚魯(22節)以及患血漏的女人(33節)。
當睚魯告訴耶穌他的12歲女兒快要死了,耶穌憐憫他,立刻陪他回家(23-24節)。這時一大群的民眾跟隨他們,其中有一個境遇悲慘的婦人,她已經罹患血漏12年之久,看了許多醫生,用盡所有積蓄但情況卻愈來愈糟,「受了許多的苦」(26節)。她偷偷地碰觸耶穌的衣服,結果她的病立刻痊癒(27-29節)。這個女人所患的病讓她在禮儀上被視為是不潔淨的,其他人不能碰觸她(利未記15章19-31節),但禮儀的規範並不能阻礙耶穌以及祂醫治的大能。耶穌當場感覺有能力從祂身上出去(30節),因此停下來詢問群眾中誰碰觸祂?這位當場被逮的婦人跪下來向耶穌坦承一切。儘管是在擁擠的人群中,她卻能真正地碰觸到耶穌。奧古斯丁(Augustine)寫道:「雖是身體的推擠,卻是信心的碰觸」。耶穌稱許她的信心,公開宣布她已經痊癒(33-34節)。3她是福音書中惟一被耶穌稱為「女兒」的(34節)。耶穌出於憐憫及來自上帝的慈愛,給了這個女人一個新的身分。
但接著傳來的是小女孩已經死亡的消息,然而耶穌不受影響,繼續祂的行程,來到睚魯的屋子裡,並激勵他要有信心(36節)。在屋內,許多人大聲哭泣、哀嚎,但耶穌告訴他們,小女孩只是「睡著了」,這導致所有人的訕笑(38-40節)。在小女孩的父母及三個門徒的陪同下,耶穌來到小女孩所在的地方。祂拉著小女孩的手說道:「閨女,我吩咐你起來!」(41節)而這小女孩也立時起身(42節)。現場所有人「就大大地驚奇」(42節)。
耶穌接著要求所有人為這個神蹟嚴守祕密,因為祂釘十字架受難的時間還沒到,祂不希望自己的名聲太早傳揚開來。耶穌接著要孩子的父母「給她東西吃」(43節),除了證明給所有人知道這個小女孩的健康及生理機能已經完全恢復以外,同時也顯示慈愛的上帝無微不至的關心。祂不是一個大魔術師,而是關心我們生命中所有層面的生命之主。
3 參John Augustus William Hass所寫的Annotations on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t. Mark, Vol. 3 (London: Forgotten Books, 2013, 97)。
反思上帝對於疾病及死亡的權柄。告訴上帝你個人對於疾病及死亡的恐懼。
耶穌被患血漏而不潔淨的婦女觸摸,自己也觸摸死去的小女孩,為什麼這裡的觸摸是重要的?觸摸傳達的是什麼意義?我們從這裡可以學習到面對病人及垂死病患時,應該如何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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