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
作者: Robert M. Solomon逮捕耶穌之後,隨之而來的是半夜私設公堂的審判。祂在公會——最高階的猶太議會及法院接受審判,公會的成員包括祭司長、長老、文士,並由大祭司壓陣。他們試圖找到可以將耶穌定死罪(55-59節)的證據,但卻徒勞無功,因為祂根本就是無辜的。耶穌則一直保持沉默(61節)。然後,他們問耶穌是否就是彌賽亞和上帝的兒子,耶穌回答說:是(62節)。現在他們找到一項指控——褻瀆——然後判祂死刑(64節)。耶穌接著被吐口水、被嘲諷、被打(65節)。在這個夜晚,公義沉睡了。
彼得「遠遠地」(54節)跟著被逮捕的耶穌。當耶穌在公會受折磨時,彼得在外面烤火讓自己溫暖一點(54節)。大祭司的一個使女經過那裡,認出他是耶穌的門徒(67節)。原本瑟縮在黑暗中還算安全的彼得,現在被一個使女指認而暴露在眾人面前。
彼得為了救自己,否認他是耶穌的門徒,他更換位子(68節),撒謊說自己完全不知道這使女在說什麼。人會撒謊的其中一個理由就是要避開麻煩。但這個使女非常確定彼得就是門徒中的一位,她告訴周圍其他人說:「這也是他們一黨的」(69節)。彼得這時已經心慌意亂了(大祭司的使女真的好討厭啊!)。他再度否認自己是耶穌的門徒(70節)。
人們一開始會注意彼得,或許是因為他的加利利口音、鬼鬼祟祟地東張西望,以及焦慮的神情。這時候他們說:「你真是他們一黨的!因為你是加利利人」(70節)。這次彼得的回應極為強烈,他發誓並且強烈表示自己不認識「這個人」(71節)。就在這時候,公雞第二次啼叫,一切就如同耶穌所預言的(30、72節)。路加福音描述了一個極為個人的體驗,因為就在那時候,耶穌「轉過身來看彼得」(路加福音22章61節),這個注視內含千言萬語。彼得罪證俱全,他既痛苦又羞愧,「思想起來,就哭了」(72節)。
為什麼耶穌在公會前多數時間保持沉默?為什麼祂要容許有罪又邪惡的人來審判祂?為什麼他們被允許指責耶穌犯了褻瀆罪?思想耶穌會如何親自回答你。將你的思想放進禱告中。
彼得之前沒有警醒禱告(37-38節),和他的失敗有無關係?這是怎麼發生的?基督徒如何落到不認耶穌的地步?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事?請為自己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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