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作者: David Cook依聖經學者莫里斯(Leon Morris)所言,今日的閱讀經文或許是有史以來意義最重大的一段文字。經過1章18節-3章20節的壞消息後,保羅給我們帶來無與倫比的好消息:人可以不必依靠善行或功績,與上帝建立關係——這就是上帝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21-22節)。
普世萬民都需要與上帝建立關係(23節)。保羅使用了三個當時常見的詞語來解釋這一點。
「稱義」(24節):這是個法律用詞。上帝——法官——在此宣布罪人恢復跟祂的良好關係。上帝怎能如此宣布,又同時保持公正呢?祂藉著聖子耶穌的死,從而完全抵償我們的刑罰,使我們無罪釋放。
「救贖」(24節):這是個商業用詞。這正是耶穌之死對我們的意義:祂以自己完美的生命為贖價,為上帝把我們買贖回來。
「挽回祭」(25節),或「贖罪」:這是個宗教用詞,闡釋了耶穌的死對上帝的意義。藉著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耶穌承受了上帝因我們的罪所產生的忿怒,以致我們不需面對罪惡的懲罰。
因此,天父上帝藉愛子的死,清楚表明祂對罪的態度(25節)。上帝也顯明祂的義(26節)。祂完美的兒子捨去生命,叫我們自由,在受死的過程中,聖子承受了上帝對人類罪惡的忿怒刑罰。上帝在愛裡因著耶穌基督背負了人類罪的刑罰,維護了律法的需要,滿足了祂對公義的要求。上帝是公義的,祂宣布我們靠著耶穌的救恩成為義人。
我們被稱為義,不是因為我們有信心;我們被稱為義,是因信耶穌基督(22節)和藉著信,與律法上的行為無關(28節)。信心將我們與基督的工作聯繫在一起,這是與上帝建立合宜關係的基礎。
這稱義的關係是基於基督永恆的救贖。上帝喜悅祂愛子所成就的工作。故此,我們與上帝的關係,是建立在耶穌的救恩上,這關係是穩固不變的。
根據21-26節中所揭示的真理,為什麼我們不可能,也沒有必要藉著參與宗教儀式來贏得上帝的喜悅?
花點時間思想:「稱義」、「救贖」和「挽回祭」。它們如何幫助你更好地理解上帝對你的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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