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作者: David Cook保羅用了我們與耶穌聯結的比喻——我們與祂同死、同埋、同復活(6章1-14節)。他也曾使用主僕關係的比喻(6章15-23節)。在這裡,他用「死亡」的比喻來說明(7章1-6節)。
保羅申明死亡讓人脫離律法的約束(3節)。丈夫若已死去,妻子就可隨意再婚;但假如丈夫還在世,妻子就改嫁,就變為淫婦了。分別在於死亡已合法地終止了婚姻關係。
信徒因著向律法死(不必藉著遵行律法來討上帝的喜悅),就可以自由合法地「嫁」給基督(也就是與基督合一),並成為新造的人,以新的心志來事奉主(4-6節)。
那麼,我們跟律法有什麼關係呢?我們要像律法主義者那樣懼怕它嗎?或是恨惡它,彷彿它是我們一切問題的根源?不,我們要熱愛律法。因為它代表上帝的旨意,基督也遵守律法。律法雖不能拯救我們,然而它卻是聖潔而良善的(13節)。定罪的問題不在於律法,而在我們的罪(8-9、11節)。律法的功能是讓我們分辨罪惡(7-8節),且知道自己是罪人(9-11節)。
保羅在什麼時候活在律法之外呢(9節)?很可能是當他以為自己已經嚴謹地遵守了律法的時候(參腓立比書3章6節)。然而,當他明白律法的裁決,不單審視外在行為,更鑒察內心的態度時,他才猛然覺醒。
所以,保羅總結:公義良善的律法讓他知罪,並把他裁定為罪人(13節)。因此,律法讓他預備好迎向那要來的基督(7章24-25節)。
律法讓我們知罪,叫我們預備好迎接基督的到來(參加拉太書3章24-25節)。我們身為守律法的信徒,既熱愛律法,卻又知道律法是有限的。它不能拯救我們,或使我們成聖。如釋經家布魯斯(F. F. Bruce)所言,人若責怪律法,就像犯人責怪法律令他被關進牢房裡,彷彿那是法律而非他個人的過錯所導致的。
你是否像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一樣尊崇律法?你是否經常藉著律法的亮光,檢視自己的生命,以便能確切體會自己的罪孽有多深?
惟有當我們在上帝聖潔和公義的榮光之下審視自己,清楚明白自己是個罪人時,我們才能深切體會耶穌基督成就了何等浩大的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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