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作者: David Cook這是保羅在羅馬書中比較直接談論基督再來的章節之一。他的勸勉圍繞11及12節:「白晝將近;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
保羅在8-10節和13-14節中的勸勉,其重點是認識在這個世代——基督顯現的日子、「身體得贖」的日子(8章23節)、審判的日子,已經近了。
因此,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正如看見我們的債主就會提醒我們所欠的債,在看到主內肢體的時候,就提醒我們應當以愛心待人,因為我們欠下他們在愛心上的債。
在13-14節中,保羅再次使用他的「除去……披上」式造句結構(參以弗所書4章20節-5章2節)。我們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反而行事為人要端正(13節)。與不敬虔的行為截然有別,我們應當披戴主耶穌基督和祂的義,絕不花半點心思去滿足7、8章所描述的罪性。
14節不時被人稱為「聖奧古斯丁(St. Augustine)的經節」。這位偉大的第四世紀基督徒領袖如此形容自己的經歷:
「我深深地感覺仍被自己的罪俘擄……突然,我聽到從鄰近一間屋子內傳來一陣孩子的聲音,反覆唱著:『拿起來,讀吧!拿起來,讀吧!』……我止住湧流而出的眼淚,站起來,告訴自己這可能正是一道屬天的命令,要我打開這卷聖經和細讀第一段經文……我默默拿起及翻開它,讀出最先看到的一段:『不可荒宴醉酒……總要披戴主基督耶穌,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欲』……剎那間……似乎有一道信心之光湧入我裡面,一切的疑惑幽暗盡都消散。」
後來,奧古斯丁提到,當他把發生的種種告訴他常常禱告的母親莫妮卡時,「她帶著勝利踴躍歡騰,並且把榮耀歸給上帝」。
我們必須像奧古斯丁那樣,確保自己每天穿戴合適——脫去罪,並披上基督的義。
思考你今天應當除去什麼,而為自己披上基督是什麼意義?
愛如何完全了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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