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作者: David Cook

第3日


保羅在14、15及16節中,以三個「我」的論述總結引言。

恩典無法靠善行來賺取,乃是白白得來的,因而讓我們對眾人生出不可推卸的責任。

首先,他表示「我都欠他們的債」(14節)。他有責任(原文是欠債的意思)向「希臘人、化外人」——就是向所有人,即:不分種族、文化和「聰明人、愚拙人」——就是向那些文化中所有階層的人傳講福音。

這份責任源自何處?它來自上帝對保羅的恩典。在過去,他曾迫害教會;如今,他是基督的使徒。這份恩典令保羅體認到自己欠下眾人福音的債。

恩典無法靠善行來賺取,乃是白白得來的,因而讓我們對眾人生出不可推卸的責任。保羅也許跟背景相同的人交往會感覺更自在,但這份責任感促使他不分種族、文化和階級,把福音傳給每一個人。

為此,他坦言「情願盡我的力量」(15節)。而在新約中,「情願」這字詞並不常用。按原文的字面意思,它代表全心全意。這心態是品格成熟的要素。比如在腓立比書3章15節,保羅說成熟的信徒會專心追求更親近基督,與基督合一。反觀不成熟的人在以弗所書4章14節的表現,他們被形容為「被……搖動,飄來飄去」,終日隨波逐流,追求新奇事物。釋經家布魯斯(F. F. Bruce)論到保羅說:「他給我們強烈的印象——他是個具有罕見意志力的人」,而保羅正是本著這份決心要在羅馬傳講福音。

最後,保羅指出「我不以福音為恥」(16節)。他不但不以福音為恥,還早已準備好向人分享這好消息,因為引領人得救的是上帝的大能。拯救對象包括「所有」人;不過,這救恩並不能藉善行賺取,只能憑信心領受。

保羅渴望以福音使者的身分,前赴羅馬跟尼祿王見面。他不會帶一大隊人馬隨行。他也不會佩帶常備武器。他只會帶著一個信息前往;那信息關乎一名被釘死的猶太人。在尼祿統治下的羅馬城中,這信息看來必定引人嗤笑。而歷史學家格樂華(T. R. Glover)指出,有一天,人會把家犬命名為「尼祿」,又為兒子起名為「保羅」。


反思:

你如何藉著經歷上帝的恩典,體認到自己的責任和義務?

當你認清了自己的責任,這如何在你的個人奉獻、禱告和日常生活中體現出來?而「不以福音為恥」的心態,是否促使你與他人分享這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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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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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谷德維(David Cook)曾在澳洲悉尼(或稱雪梨)宣教與聖經學院(Sydney Missionary and Bible College)擔任校長長達二十六年。他是一位著作甚豐的作家,撰寫了許多部聖經註釋書、以小先知書為題的書籍,及好些研經材料。

此作者的天路系列著作

天路系列由靈命日糧事工製作及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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