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作者: David Cook

第13日


保羅已預料會有人反對他提出的有關基督福音的言論。他的觀點如此顛覆傳統,別人會認為那是他憑空捏造的。現今反對福音的人,經常指那只是保羅的福音而拒絕它。為了證明他所說並非創新想法,保羅舉了兩個例子加以說明。

上帝拯救的方法不曾改變。以上帝的福音為焦點的信心,永遠是我們生命中的主導因素。

首先,他帶我們回到亞伯拉罕的經歷。他說明亞伯拉罕並非因行為稱義,不然他就有可誇之處(2節)。相反地,他在3節引述了創世記15章6節。亞伯拉罕領受因信稱義的祝福。這份義並不是賺取而來的。這義是亞伯拉罕因信而得著的福分(4-5節)。

其次,保羅在7-8節引用詩篇32篇1-2節說明,就連偉大的大衛王也祈求上帝遮蓋他的罪——不再記念他的罪行。

亞伯拉罕因信稱義,而大衛的罪也沒有歸算在他的名下。所以,人被稱為義並不是新鮮事;亞伯拉罕和大衛的經歷證明了這一點。

那麼,這稱義是否只適用於猶太人?這是保羅接下來要探討的問題(9節)。他的回答是「不」,因為在亞伯拉罕領受上帝賜福時(創世記15章),他還未受割禮;就算割禮事件發生在十四年之後(創世記17章)。亞伯拉罕也沒因受割禮而蒙福,割禮只不過是稱義的福分之「標誌」與「印記」(11節)。故此,割禮並沒有讓我們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我們的傳承是屬靈的,是以信心為共同的連繫。亞伯拉罕是所有相信上帝之人的信心之父,所以,各人也「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12節)。

亞伯拉罕蒙上帝賜福,也不是因為律法(13-15節)。早在律法頒布之前,他已經因信稱義。我們不能靠遵守律法稱義,因為律法的功能是定我們的罪,導致上帝忿怒。亞伯拉罕藉著恩典,因信稱義,而不是靠行割禮或守律法。為此緣故,他是所有相信上帝應許之人的父,這應許就是上帝的福音。

我們將在16-25節看到,上帝拯救的方法不曾改變。以上帝的福音為焦點的信心,永遠是我們生命中的主導因素。就此而言,亞伯拉罕是我們的父,上帝怎樣說,人就怎樣信。這就是上帝和人之間的正確關係。


反思:

猶太人相信,遵守律法和接受割禮能確保他們得到救恩。今天,我們可能會以哪些東西取代耶穌基督成為我們得救的確據呢?

你如何向未信者解釋「算為義」(4章5節)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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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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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谷德維(David Cook)曾在澳洲悉尼(或稱雪梨)宣教與聖經學院(Sydney Missionary and Bible College)擔任校長長達二十六年。他是一位著作甚豐的作家,撰寫了許多部聖經註釋書、以小先知書為題的書籍,及好些研經材料。

此作者的天路系列著作

天路系列由靈命日糧事工製作及出版。

我們的使命是讓改變生命的聖經智慧,變得易懂、易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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