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作者: David Cook在總結羅馬書時,我們回到3章21-26節,這可能是保羅曾經寫過的最重要的段落:他宣告上帝的完美計劃——基督的救贖大工,也就是上帝藉著公義之子——聖子耶穌基督引領我們這些不義之子重回祂的身邊。
保羅用了三個當時常見的詞彙來形容上帝在基督裡為我們所成就的事:
因著耶穌基督的救贖大工,上帝宣布罪人已被稱義。換言之,不單我們的罪得赦免,我們也被稱為義。所以我們可以站在上帝面前,披上屬天的義。耶穌基督是我們稱義的基礎。信心使我們連於替代者耶穌基督的救贖大工。那是上帝白白的恩賜,因此,我們絕無可誇之處(3章27節)。
這真理是保羅論證的核心、也是你我得救確據的源頭。所有宗教都嘗試以各種方法討上帝的喜悅——至終使我們的信仰生活流於形式化,陷入緊張兮兮的狀態,總是覺得自己做得不夠多,也不夠好。這樣的追求使我們陷入了毫無意義及不切實際的循環之中。
羅馬書3章中的這一段經文告訴我們,義不僅是上帝要求的,也是祂賜與的。它宣告基督徒的信心並非依靠宗教條文。事實上,稱義是在於上帝已為我們成就的事,而非我們必須做什麼。
因此,聖詩作者愛德華 • 穆特(Edward Mote)寫道:「我心所望別無根基,惟有救主流血公義。」盼望這也能成為我們的詩歌!
花一些時間思想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犧牲,祂的捨己使你稱義和得到救贖,這對你有什麼意義?這如何改變你對信仰以及與上帝關係的看法?
你將會在生活中做出哪些改變,以回應耶穌基督的救贖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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