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作者: David Cook保羅用了我們與基督合一的比喻——我們與祂同死、同埋、同復活(6章1-14節)。他也曾使用主僕關係的比喻(6章15-23節)。在今天的閱讀經文裡,他用「死亡」的比喻來說明(1-6節)。
保羅申明死亡讓人脫離律法的約束(3節)。丈夫若已死去,妻子就可隨意再婚;但假如丈夫還在世,妻子就改嫁,就變為淫婦了。兩者的差別在於死亡已合法地終止了婚姻關係。
信徒因著向律法死(不必藉著遵行律法來討上帝的喜悅),就可以自由合法地「嫁」給基督(也就是與基督合一),並成為新造的人,以新的心志來事奉主(4-6節)。
那麼,現在我們跟律法有什麼關係呢?我們要像律法主義者那樣懼怕它嗎?或是恨惡它,彷彿它是我們一切問題的根源?不,我們要熱愛律法。因為它代表上帝的旨意,基督也遵守律法。律法雖不能拯救我們,然而它卻是聖潔而良善的(13節)。問題不在於律法,而在我們的罪(8-9、11節)。律法的功能是讓我們分辨罪惡(7-8節),且知道自己是罪人(9-11節)。
為什麼保羅說他從前活在律法之外呢(9節,現中修訂版)?很可能是因為他曾經相信自己已經嚴謹地遵守了律法(參腓立比書3章6節)。然而,當他明白律法不僅約束人的外在行為,更鑒察內心的態度時,他才意識到自己有多麼迷失。
我們身為守律法的信徒,既喜愛律法,卻又知道律法是有限的。它不能拯救我們,或使我們成聖。問題出在我們的身上。根據釋經家布魯斯(F. F. Bruce)的說法,人若責怪律法,就像犯人責怪法律導致他被關進牢房裡,似乎這是法律的錯而不是他自己的錯一樣。
所以,保羅總結:律法揭示人的罪,並定我們為罪人(13節)。律法使我們意識到自己的罪,進而讓我們明白自己需要一位救主,為基督再來做好準備(24-25節)。
現今的一些民事法律在哪些方面可以幫助我們意識到自己的罪?它們在哪些方面可能無法反映上帝的聖潔標準?
律法在哪些方面幫助我們意識到自己需要一位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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