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作者: David Cook本文用了兩個關乎耶穌的比喻。第一個,是「絆倒人的磐石」(9章33節,新譯本);第二個,是「律法的總結」(10章4節)。
以色列人被耶穌絆倒了。他們不認識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他們把律法當作拯救他們的手段,而不是在耶穌基督裡找到他們的避難所。
保羅為以色列人悲痛不已,是因他的同胞選了錯誤的路徑。他們選擇靠遵守律法稱義,卻不依從上帝使人與祂和好的方法(9章31 節,10章3節)。
10章2節告訴我們,雖然以色列人既誠懇又熱心,但他們卻走歪了。儘管他們無比熱心,卻愚昧無知(10章3節)。
保羅在10章5-7節中提出了稱義的兩種可能路徑:透過遵守律法(5節)或藉著上帝的恩典(6-7節)。基督不需人從天上領下來(6節),卻成了肉身來到人間。祂也不用在死人中被領上來(7節),卻從死裡復活。這都是上帝的供應、上帝賜予的義,並非個人努力的結果。
我相信所有宗教或多或少都被歸類為以成就為本。然而,以聖經為依據的基督教信仰被歸類為以上帝的供應為本。義是上帝所要求的,也是祂賜予的,祂稱所有相信聖子耶穌的人為義。相信耶穌意味著對耶穌抱持一份獨特的信念——上帝曾使祂從死裡復活(10章9節)。而心所相信的,口必承認——祂真的是主、是上帝。
保羅在10章11節中引用先知以賽亞的話說,任何人若心裡相信,口裡承認耶穌,必不致蒙羞。惟有藉著這個方式,我們才能與上帝和好並建立關係,這方式適用於每一個人,不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10章12-13節)。任何求告主名的都必得救。
這實在是一個重大的消息。想像那些竭力滿足律法要求的人,多麼可悲!透過遵行律法被上帝稱義是一項不可能完成的任務,也是完全不必要的,因為基督已經成為我們替代者,滿足了上帝公義的要求。
我們可能會受到哪些誘惑,試圖透過遵守律法、慣例或傳統來得到救恩?
我們要如何確保自己永遠把稱義的根基建立在耶穌基督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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