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51-100篇

作者: Mike Raiter

第32日

閱讀 詩篇82篇

一般公認近代的宣教運動開始於1793年,當浸信會的宣教師威廉 • 克理(William Carey)前往印度。他去印度的目的是為了讓異教徒改信基督教。他藉由將聖經翻譯為當地語言,將耶穌的好消息帶給了印度人民。威廉.克理在印度時也觀察到一般民眾遭受到極大的苦害及不公義。面對這樣的情況,他無法袖手旁觀,因此他持續不懈地「為貧寒的人和孤兒伸冤……為困苦和窮乏的人施行公義……保護貧寒和窮乏的人」(3-4節)。例如,他呼籲人們要善待痲瘋病患,因為當時這些人經常被活埋殺害。他推動廢除將寡婦在亡夫的喪禮活活燒死作為陪葬,也立法禁止將生病或不想要的嬰兒遺棄致死。他詮釋了這首詩篇當中關於上帝的特質。

聖經教導我們對眾人行善,特別是對信徒一家的人(加拉太書6章10節)。

82篇其實是難懂的一首詩篇,雖然它主要的信息很明確。這首詩篇一開始描述上帝居住在「有權力者的會中,在諸神中」(1節)。這個大會是怎麼回事?諸神又是指誰呢?常見的回答有兩種。

第一種說法認為這裡的諸神是指天使,「會」是指在天堂的聚會。約伯記1章描述撒但進到天堂跟眾天使或說「上帝的眾子」一起(約伯記1章6節)。如果這個說法正確,那麼維護公義及照顧弱勢就是天使的職責(2-4節)。但有些天使卻未能做到該做的事,上帝的懲罰是他們要「像人間的王侯一樣滅亡」(7節,當代譯本),這也解釋了墮落天使及魔鬼的存在。

第二種說法認為「諸神」是人類的裁判官。他們在大會中的職責是維護公義及保護弱者的權益。

哪一種說法比較正確是很難斷定的。但不論上帝在這裡是在責備天上的天使還是人間的領袖,祂指責的內容明確,就是:他們都沒有顧到那些有需求的弱者。

我們看到這與一個大家非常熟知的耶穌的比喻形成對比。在路加福音10章25-37節好撒馬利亞人的比喻中,一個人遭痛打然後被丟棄在路邊等死。當時他需要幫助,這時有兩個人經過,都是以色列中的教師及領袖,但他們選擇視而不見。只有一個撒馬利亞人成就了上帝的旨意,救助了這個受傷的人。耶穌命令我們「去照樣行吧」(37節)。

聖經教導我們對眾人行善,特別是對信徒一家的人(加拉太書6章10節)。82篇清楚地說明這一點,路加福音10章的比喻也教導我們,這並不只是一個建議選項,而是所有自稱是上帝子民的人都必須要遵循的真理。


反思:

在你所處的環境中,哪些人是屬於弱勢、孤兒、貧寒、受壓迫、窮乏的?上帝希望你怎麼幫助他們?

閱讀約翰福音10章33-36節中耶穌引用詩篇82篇6節的地方。耶穌如何用這段經文來支持自己就是上帝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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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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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雷墨恪(Mike Raiter)是牧師、講道培訓教師,以及澳洲墨爾本神學院(Melbourne School of Theology)的前任院長。現為聖經佈道中心(Centre for Biblical Preaching)主任,著作豐富,包括榮獲2004年澳洲基督教作品獎的《心靈的觸動》(Stirrings of the Soul)。

此作者的天路系列著作

天路系列由靈命日糧事工製作及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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